税务局已经宣布,将收紧针对部分贷款类型的利息扣除额。会计事务所BDQ解释称,很多投资者贷款买房,一边让租客帮他们供房,另一边还可以申请房贷利息(从应税收入中)扣除,税务局此后将加大对此类房产投资的审查力度。
在上周的一份决议中,ATO已经明确表态它反对投资者如此坐收渔利。税务专家Max Newnham指出:“人们把偿还房贷的压力全数转移给了租客,税务局没法接受这种做法。”此次政策调整将冲击房东们的退税额度。BDQ房产税专家Eddie Chung指出:“如果房租被用作偿还私人贷款,而借款人还可以转嫁利息成本,任何具备这两点特征的贷款类型都将是税务局严查的对象。”
全国税收和会计联合会的Andrew Gardiner指出,那些仰赖大额税赋扣除减轻自己投资贷款负担的人将因此感受到切切实实的财政压力。
税务局的决议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房东以往的收入和扣除额也受到影响,重者可能会损失数千元。Gardiner建议房产投资人保守行动,不要妄图拿投资贷款的任何混合利息成本去申请税赋扣除。
税务专家Newnham表示,目前还无法估算受影响的房产投资人数量,“在我的客户中,比例可能不会超过10%”。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