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澳人比五十年前需付出3倍努力购买普通住房
与50年前相比,澳洲人不得不多付出3倍的努力来支付一套中位价格的家庭住房。
CommSec的数据显示,平均收入的购房者不得不工作19,374小时来购买一套澳洲普通住房。按照每天8小时,一周工作五天来计算,这项但与大约10年的工作时间。事实上,要买上一套住房所需要的时间更长,因为薪水不只是用来买房,还要支付一切生活开支。
在1960年,购房者只需要工作7500个小时就能支付平均按揭贷款。
数据显示,成本和房价的增加已经远远超过工资水平,而现在的年轻夫妇则需要工作更长的时间并付出更多的努力来实现他们的购房梦。
不过,曾经只用一份工资就能买得起到房子现在则需要两份收入来还贷。
悉尼大学人类学家Stephen Juan表示,现在需要两份工资和30年的时间来购买一套普通住房。半个世界前却只需要一份工资和15年。房贷花掉了平均家庭收入的29%,这使得家庭压力大增。
“迪拜暗杀案”第4名持盗用澳洲护照杀手曝光
据2010年3月9日澳大利亚媒体报道,迪拜警方上周公布了第27名涉嫌谋杀哈马斯高官马巴胡赫的疑犯身份,此嫌犯持澳大利亚护照,护照上姓名为“克莱瑟”(Joshua Aaron Krycer)。
据国际刑警组织介绍,真正的克莱瑟曾在耶路撒冷生活,数年前搬去了澳大利亚,如今从事医学工作,与一群来自澳大利亚的医学人员一起在耶路撒冷的一家医院工作。
此案中其他3名可能被盗用护照的澳大利亚人皆称,自己的护照失窃,身份被暗杀组织盗用,他们本身是无辜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遗失了护照。
据报道,国际刑警组织8日发出通缉令,通缉在迪拜参与暗杀哈马斯武装组织高官马哈茂德·马巴胡赫的16名嫌疑犯。加上此前发布的通缉令,今年1月暗杀马巴胡赫的嫌疑犯总人数已经达到27人。
杀澳洲华裔医生张任谦凶犯表忏悔 称已洗心革面
据2010年3月9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杀害澳洲著名华裔医生张任谦(Victor Chang)的凶犯之一林菲腊(音译,Phillip Lim)称,他眼睁睁地看着受人尊敬的心脏外科医生由于勒索未果而被杀害,他对此事万分悔恨,并称自己已经洗心革面。
数月前,被判24年监禁的林菲腊已经服完18年的最低刑期,在经历一番周折后,日前才获得了假释。现在他已经被遣送回马来西亚。
在接受一家媒体的采访时,50岁的林菲腊承认,当时自己因为赌瘾欠下了一屁股的债务,因此他急需要有一大笔钱来还债,而绑架勒索是当时的他唯一能想到的来钱最快的途径。他表示他的同伙刘秋生(音译,Chew Seng Liew)并未有意要杀死张医生,他只是为了敲诈到钱而已。
警方称他们原本打算绑架张医生,之后逼迫他从银行帐户中取钱给他们。林菲腊悔恨地称,“我当时肯定是脑子进水了。我现在想都不敢想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对于这件事我真的觉得很糟糕。那是一个错误,我对此非常地悔恨。真的很悔恨。”
据悉,刘秋生朝张医生的头部开了两枪。林菲腊被控提供了枪支以及策划了这起劫持外科医生勒索数百万元的绑架案。这两名凶犯在作案前摸清了张医生的生活规律。1991年7月4日,他们尾随张医生的车子,并将其逼至路边。当张医生并未屈服时,他们开始惊恐万分。“我知道我们惹上大麻烦了。但是那时我们并未想过撕票。”林菲腊称自己非常地愚蠢,并希望张医生的家人能够明白他对此事的悔恨之情。
他透露他父亲很厌恶他,他也不知道他给这个家庭所造成的创伤有否愈合。但他表示“我现在是个好人了,我已经洗心革面了。”
澳2月商业信心升至19 连续两月上升
据2010年3月9日全景网报道,澳洲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td.)调查结果显示,澳大利亚2月商业信心上升4个点至19,为持续第二个月上升,表明经济走强的程度已经足以应对加息带来的冲击。
报告同时显示,衡量商业现状的指数上升5个点至8。商业信心的增加主要归因于亚洲等国家对澳大利亚铁矿石等原材料的需求上升,同时也促使央行在下月第五次调高基准利率。
此外,国内生产总值(GDP)去年第四季度较前季度上升0.9%,为两年来最大的季度涨幅。澳大利亚国家银行首席经济学家Alan Oster表示,随着未来订单的急剧增加和国内商业信心的上升,该国经济复苏的势头将愈加强劲。
报告同时显示,衡量商业现状的指数上升5个点至8。商业信心的增加主要归因于亚洲等国家对澳大利亚铁矿石等原材料的需求上升,同时也促使央行在下月第五次调高基准利率。
此外,国内生产总值(GDP)去年第四季度较前季度上升0.9%,为两年来最大的季度涨幅。澳大利亚国家银行首席经济学家Alan Oster表示,随着未来订单的急剧增加和国内商业信心的上升,该国经济复苏的势头将愈加强劲。
澳大利亚各界华人妇女庆祝国际劳动妇女节
澳洲移民官故意阻中国博士移民 申请上诉获批准
据2010年3月8日中国新闻网援引《星岛日报》报道,一名南澳大学毕业的中国博士申请技术移民签证,竟被移民官为难,指其未毕业便申请,虽然距毕业只差一个月,仍未能符合规定,必须在两年学习最后六个月完成后立刻申请。
Z博士在2007年11月29日在岸申请技术(居留)签证,移民官延至2008年10月3日决定不批,Z博士遂于同月16日向移民上诉审裁处要求复核移民官的决定。审裁处也拖延,至今年2月8日才有判决,将案件发还移民部,予以考虑批准。
Z博士当时在2007年11月29日递申请时还附上完成南澳大学颁授哲学博士课程证据,以符合两年修读的规定。并附上一份校方正式学术纪录,证明在南大2004年至2007年4年间完成哲学博士课程。
南大一封日期为2007年11月19日的信件,指申请人在2004年3月1日开始课程,在2007年11月14日递交最后版本的博士论文。完成的论文会向大学的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禀告,以便颁发学位。会议在2007年12月18日举行,颁发学位给Z君。申请人并且附上2007年 12月18日颁赠哲学博士学位的副本。
移民官认为申请人在2007年12月18日才完成博士学位课程,而Z君还未毕业便提早在2007年11月29日递交移民申请表格,所以未符合两年学习最后六个月完成后要立刻申请的条款。
Z君上诉时提交研究院院长一封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的信件,通知申请人校务委员会在2007年12月18日的会议上确认Z君已成功完成博士学位所有的要求。申请人并且陈述,校务委员会只是循例确认Z君已在2007年11月19日完成所有要求。而且校方网址也证明完成课程的日期为校方正式通知申请人已符合颁给学位的要求的第一日,并非颁赠学位那一日。Z君之后向审裁处补充文件证据,最后一次为今年1月20日。审裁处认为文件证据已足够判案,故毋须Z君出庭作供。
审裁处接受南大的证供,申请人完成4年的学习,在2007年11月11日完成课程的规定。而Z君是在2007年11月27日递纸申请移民,所以判Z君符合两年学习其中最后六个月之后立刻申请居留的规定。
Z博士在2007年11月29日在岸申请技术(居留)签证,移民官延至2008年10月3日决定不批,Z博士遂于同月16日向移民上诉审裁处要求复核移民官的决定。审裁处也拖延,至今年2月8日才有判决,将案件发还移民部,予以考虑批准。
Z博士当时在2007年11月29日递申请时还附上完成南澳大学颁授哲学博士课程证据,以符合两年修读的规定。并附上一份校方正式学术纪录,证明在南大2004年至2007年4年间完成哲学博士课程。
南大一封日期为2007年11月19日的信件,指申请人在2004年3月1日开始课程,在2007年11月14日递交最后版本的博士论文。完成的论文会向大学的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禀告,以便颁发学位。会议在2007年12月18日举行,颁发学位给Z君。申请人并且附上2007年 12月18日颁赠哲学博士学位的副本。
移民官认为申请人在2007年12月18日才完成博士学位课程,而Z君还未毕业便提早在2007年11月29日递交移民申请表格,所以未符合两年学习最后六个月完成后要立刻申请的条款。
Z君上诉时提交研究院院长一封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的信件,通知申请人校务委员会在2007年12月18日的会议上确认Z君已成功完成博士学位所有的要求。申请人并且陈述,校务委员会只是循例确认Z君已在2007年11月19日完成所有要求。而且校方网址也证明完成课程的日期为校方正式通知申请人已符合颁给学位的要求的第一日,并非颁赠学位那一日。Z君之后向审裁处补充文件证据,最后一次为今年1月20日。审裁处认为文件证据已足够判案,故毋须Z君出庭作供。
审裁处接受南大的证供,申请人完成4年的学习,在2007年11月11日完成课程的规定。而Z君是在2007年11月27日递纸申请移民,所以判Z君符合两年学习其中最后六个月之后立刻申请居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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