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星期五

中国妇女超生 哭求澳洲政府给她发放庇护签证

3岁的钟丽婷(Liting Zhong,音译)于2008年出生于澳洲,但如今她却面临着被遣送回中国的命运。本周三,西澳珀斯一个法庭获悉,由于小丽婷违反了中国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如果她被遣送回国,很可能会被剥夺享受教育和医疗服务的权利。

据悉,小丽婷的父母最初是持旅游签证抵澳,在他们积极争取保护签证期间,小丽婷出世了。
周三,小丽婷的母亲,只会一丁点英语的郑纯云(Zheng Chun Yun,音译)通过翻译,声泪俱下地向难民审查仲裁法庭(Refugee Review Tribunal)表示,女儿如果要在中国享受医疗和教育服务,就须缴纳“社会抚养费”(social compensation fee,指用于补偿超生人口所增加的社会抚养负担的一种费用——注),因为她是违反独生子女政策的“黑户”,而她无力负担这一费用。这位中国女子表示,她很担心小丽婷会因此受到歧视,甚至因此备受困扰。郑纯云还称,小丽婷并没有中国护照。

郑纯云表示,她和丈夫赵毛中(Zhao Mao Zhong,音译)早就为她的第一个孩子支付过一笔社会抚养费了,因为这个儿子是在两人结婚之前生下的,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违规者会被视为非婚生育,因此也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她表示,这个儿子目前与外婆一起生活于中国。

周三,在联邦治安法庭上,小丽婷的辩护律师John Cameron要求重审仲裁法庭的判决,他指出,由于一个司法上的错误(jurisdictional error)导致小丽婷的权益未得到正确的维护。

Cameron称,一家移民中介未能恰当地将小丽婷的案件与她母亲的案件分开来处理,他表示,郑纯云的案件与她女儿的案件存在“冲突”。律师指出,目前看来,如下这一特殊问题并未得到恰当地调查和探案:即如果这位母亲有能力支付社会抚养费的话,她是否会选择支付。

根据去年12月份的报导,郑纯云和赵毛中的保护签证申请已遭驳回。他们申请保护签证的原因是赵毛中曾组织一伙商业人士,抗议中国政府的腐败行为。去年,这对夫妇一直生活于Jandakot的社区滞留中心内,但赵毛中于一个夜晚出逃后,至今音信全无。

去年12月时,郑纯云和小丽婷便已经获得过桥签证。她们也已经缴纳了1.5万元的保证金,以防她们跑路。此外,郑纯云必须每个月去移民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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