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2月8日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由于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优先需求各异,判定“生活品质”的优劣十分困难,有些人觉得有闲暇非常重要,但如果是因为失业或失学而时间多到不知如何是好,则闲暇并没有什么意义。
虽然各式各样的调查充斥,但怎么的生活才能称得上“美好”并无标准,国际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 (OECD)去年5月提出较客观的标准,推出“美好生活指数” (Your Better Life Index ),以11大领域、20项细部指标评定会员国的生活品质与快乐程度。
OCED的这项指数跳脱仅以国民生产毛额 (GDP)为衡量标准,把“美好生活”的定义扩大到物质条件与生活品质。
物质条件包括居住、收入和财富、就业和薪资;生活品质则包括社会联系、教育和技能、环境品质、公民参与和政府治理、健康状态、主观幸福感、个人安全、工作和生活平衡等。
OECD把会员国各项指标的资料透过转换公式标准化,进行平均和加权后,计算出34个会员国的“美好生活指数”,以满分10分为标准,澳洲以8.10分排名居冠,主要是澳洲在政府治理、居住及健康等领域表现优异。
前十名依序是澳洲 (8.10)、加拿大 (8.09)、瑞典 (8.01)、新西兰 ((7.90)、挪威 (7.82)、丹麦 (7.73)、美国 (7.55)、瑞士 (7.53)、芬兰 (7.45)、荷兰 (7.45)。最后一名则是土耳其,指数仅2.74;亚洲的日本 (6.06)与南韩 (5.29)则分居第19及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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