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

私家车路边停车七天就可被拖走?墨尔本东区Ringwood所属市府规定太骇人

墨尔本东区Ringwood的一位居民对于Maroondah市府威胁要把他停在家门外道路上的两辆拖车拖走非常地愤怒,但更令他惊骇的是,根据规定,如果车子停在路边超过7天无人来开走,当局就可以派人来把它拖走。

Mike Barclay是本届联邦大选Deakin选区的候选人,因此,他位于Wonga Rd的住宅前就一直停着两辆广告拖车。在遭邻居投诉后,Maroondah市府在拖车上留了张纸条,通知他说,如果他再不把那两辆广告拖车移走,它们就会被拖进市府的仓库,届时,他要想取回它们,就得支付300元/辆的费用了。

Barclay称,他觉得这太不公平了。但当他获悉了汽车可在路边停多久的规定后,他更是吃惊不已。“在知道7天后他们就能把你的车子拖走后,我真的被吓坏了。如果有人离家(度假时把车停在路上),那么,等他们回来时,车子就没了。”

Maroondah市府的社区和休闲服务主管Wendy King表示,地方法律允许市府移除“放置在市府所有的土地或者道路上的任何物件、建筑、横幅或者类似的东西”。

King还证实道,车子停在街上7天无人管真的会被拖走。她引用了市府的地方法规,“民众绝对不可以把一辆目前在VicRoads或其他相关机构注册过的车辆连续逾7天置于公共场所之中。”她指出,市府要求Barclay将他的拖车从道路上移走是依照正确的程序办事,并表示市府将继续与Barclay就此事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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