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电讯报》报道,有些澳人遭到通缉,但却依旧领取福利。对此,越来越多人呼吁澳洲采取新西兰1项成功的政策——如果被通缉者10天内没有归捕,就剥夺他们的福利。
新州许多高级警察及受害者团体都支持这个想法,他们对违法乱纪却继续靠纳税人的钱生活的涉嫌犯罪者感到厌倦。新州国家党议员佩维(Melinda Pavey)表示,州及联邦机构必须更紧密合作来阻止那些犯法人士领取福利。
澳洲每年的福利支出达1,500亿元,未来可能增至1,900亿元。佩维说:“可以对法律嗤之以鼻,然后通过政府的另1个部门继续得到福利这种想法是错的。地方警察告诉我,这些人遭到通缉,没有人为此负责任,这令人沮丧。”
Victims of Crime Assistance的布朗(Howard Brown)认为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来制止嫌犯逃避责罚。
新西兰修改这方面的法律时,1.5万张通缉令有一半多涉及还在领取福利的人。
布朗说:“为什么纳税人要为在逃被告的生活提供资金。给弃保潜逃者福利是在帮助和煽动这些人逃避责罚。”
警方认为这是值得考虑的政策。
有警官说:“我觉得这是很棒的想法。每个可用的工具都应当被用来打击罪犯和嫌犯。如果有人不愿意出庭受审,那他们不应当得到钱。”
媒体的调查显示,几乎所有人都支持这种做法,仅有1人声称保留意见,因为砍掉福利可能导致犯罪增多,而不是迫使坏人自首。
社会服务部部长莫瑞信(Scott Morrison)的办公室证实,他知道新西兰的那项政策,但这需要所有州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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