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因发短信解雇店员 澳大利亚一老板受罚1万澳元

据2011年6月1日新华网报道,在澳大利亚,发一条手机短信花费大约0.25澳元。对零售店“莫代斯蒂精品屋”店长索菲娅·萨尔基斯而言,代价却是1万澳元。

萨尔基斯用短信解雇店员谢迪纳·索科洛维奇,被对方告至澳公平就业委员会,获判罚款1万澳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补偿索科洛维奇。

莫代斯蒂精品屋位于悉尼西南面的利物浦。索科洛维奇是演员,在这家店兼职上班已有两年。

去年圣诞节次日,索科洛维奇接到店长萨尔基斯的短信,抱怨她未经允许倒班和迟到,以此为由予以解雇。

短信写道:“这说明你没把我当回事,让我伤心。你可以明天过来拿薪水并放下钥匙走人。你不必给我打电话,我不认为我们俩可以继续合作。”

索科洛维奇5月30日接受《The Age》采访时说,不相信自己会因为调换上班时间而付出失去工作的代价。索科洛维奇说,这种解雇方式“非常可怕”,对自己没有解释机会感到沮丧。“我惊呆了,”她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不公平。”于是,她通过律师把萨尔基斯告到公平就业委员会。

委员会专员伊恩·坎布里奇了解事情经过后认定,短信解雇人“缺乏勇气”,是“懦夫”做法,没有给索科洛维奇作说明和解释的机会,而且从短信所述解雇理由看不出索科洛维奇上班期间有任何“严重失误”。

调查过程中,萨尔基斯说,索科洛维奇倒班期间,商店丢失价值大约5000澳元的服装;另外,多名顾客投诉索科洛维奇。不过,公平就业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萨尔基斯无法就解雇原因提供更多证据。

公平就业委员会最终裁定萨尔基斯的做法过于严酷、不公平、不合理,对她处以1万澳元罚款,其中9992澳元用于补偿索科洛维奇。

坎布里奇说:“如果解雇员工不能采取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将面对最终将获胜的强势挑战。”

南澳阿德莱德大学法律学教授安德鲁·斯图尔特说,他记忆中没有因为这类遭遇而诉诸法律的先例,但收到辞退短信可能是不少兼职员工的经历。

他认为,仅凭短信辞退员工显然不是优秀管理人员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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