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

力争胎儿性别选择权 求女怀子澳妇堕胎打官司


中国人重男轻女,澳洲一对夫妇却重女轻男,育有3名儿子,渴望生女,接受人工受孕怀了双胞胎,当发现又是男孩后,竟断然中止怀孕。

这对住在维州的夫妇,原本育有3子1女,可是女儿出生后不久因病夭折,两人很伤心,至今未能释怀,尤斯是母亲,非常执着于要再生育一个女儿,以填补心灵创伤。

两夫妇都是30多岁,为了如愿,他们接受人工受孕,更怀了双胞胎。但检验显示,两个胎儿都是男孩,又再一次令他们大失所望。他们表示经过很艰难的考虑后,最终决定中止怀孕,理由是“不能养育无限量的子女”。

澳洲各州对堕胎有不同限制,维州法例规定,可在怀孕24周内堕胎。在这个时间之后堕胎,则需要两名医生评估孕妇心理和健康后签纸同意。

一女难求,两夫妇不服输、不信命,决定会继续进行人工受孕,但他们要求在下次人工受孕时,只要女儿。

可是澳洲现有法律规定,父母进行人工受孕时不可选择宝宝性别。他们于是向“病人覆核委员会”申请豁免。

父亲说:“我们经历了那么多事,应该有好运来临。无论如何已逝世的女儿是无法取代的,但我们希望获得生育女儿的机会。”母亲则表示,能否再生一名女儿,对她的心理健康有重要影响,希望当局同意。

但申请被拒,因为维州2008年通过的协助生育治疗法案,禁止选择胎儿性别,除非是为了避免将基因疾病遗传给下一代。这对夫妇不死心,入禀省民事和行政仲裁法庭。仲裁法庭已受理案件,将于3月开审。

父亲在诉文指出,“女士们知道胎儿并非她们要的性别,就会去堕胎,这是现实情况。我相信我们也应该有机会选择。”

一旦败诉,他们就到美国,不惜斥巨款在当地接受人工受孕,因为美国法律容许父母选择胎儿性别。

澳洲人工受孕治疗先驱,支持这对夫妇有权选择胎儿性别,理由是此举不会伤害任何人,但伦理学家反对,担心会打开设计婴儿的潘朵拉盒子。

科瓦奇自1978年起,在人工受孕治疗机构 Monash IVF,帮助无数不育夫妇完成做父母的心愿。对于案中这对夫妇渴望拥有女儿,希望在下次人工受孕时有权选择婴儿性别,科瓦奇表示理解,但不明白当局为何不准。

但伦理学家费尔普斯认为,当局不应准许,理由是担心此例一开,会导致父母们有权进行更多没必要的喜好抉择。例如透过基因改造工程,令胎儿拥有他们喜欢的肤色或头发颜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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