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18至49岁领失业金门槛提高 每月须寻工40次

在更严格联邦政府规定下,几乎所有的失业者都需要工作才能领到救济。

联邦政府收紧了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条件,失业者每个月都必须找工40次。政府为其激进的以工换赈政策辩解,称这是纳税人期盼看到的,急需实施的改革。

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工作安排政策将强制失业者每月申请多达40个职位,并从事多至25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这个三年耗资51亿的就业安排政策的详情在周一公之于众。根据政府的以工换赈新政,年龄不满49岁的失业人士需要从事一些工作才能领取福利金。不到30岁的失业者每周需要工作25个小时,30到49岁的需要每周工作15小时。而50到60岁之间的将需要从事政府认可的活动15个小时,比如接受培训。

就业服务机构如果能为失业者安排短期的工作,例如持续4周、12周和26周的工作,就能获得嘉奖。

工资补贴也将扩大至熟龄工作者,以及30岁以下的年轻求职者和长期失业者。

助理就业部长哈苏克(Luke Hartsuyker)说,纳税人期待失业者去找工作。“失业者需要去积极地找工,这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他说,“以工换赈项目是政府改善失业者的就业机会,并让他们回报社会的政策之一环。”

工作换福利已经成为所有失业者的一个选项。

作为新预算案的一部分,政府在18个高失业率的地区试行以工换赈规定,适用于年龄在30岁以下、并且失业超过一年的求职者。他们必须工作六个月,每周工作15个小时以换取福利金。

这个政策适用年龄不到30岁的长期失业人士。政府不打算等待试点结果出来后再向全国推广。“我们不想永远的等待下去”他说。

但是工党批评这个计划,谴责政府破坏了互相承担义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的政策意味着不到30岁的失业者每年有6个月领不到福利金,但是仍被要求去找工作。

“即使他们在六个月的时间里每天、每周都去找工作,也领不到一分钱。”反对党就业事务发言人奥康纳(Brendan O’Connor)告诉澳广电台,“然而,现在,他们不得不拮据度日。”

奥康纳支持简化就业服务机构的官僚手续,但前提是必须在与行业协商的基础上正确实施。

绿党党魁米尔纳认为,严格的新要求注定会让求职者遭遇失败。“我们应该停止妖魔化那些没有工作的人,别以为失业者个个都不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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