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0日星期六

昆州18岁青年抢劫中国餐馆 被店主制服后逃走

据2011年9月1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9月8日,在Toowoomba地方法院上审理了一起青少年打劫中国餐馆店主的案件。在庭上,辩护律师表示,其当事人企图打劫该餐馆的原因依然是个迷。

18岁的Frank James Cheeks承认,在今年5月6日企图持武器抢劫August Moon餐馆的店主James Chan(陈姓)。Cheeks的辩护律师Frank Martin说:“他没有喝酒也没有嗑药。”

皇家检控官Noel Needham表示,当天晚上10时50分许,陈先生独自打烊收铺的时候,听听到Cheeks在敲门,他要求要一杯水。

陈先生给了Cheeks一杯水后,又重新回到餐厅内,但Cheeks再次敲门,这一次,他手上拿着刀说“交出你的钱”。双方经过一轮打斗后,Cheeks被陈先生制服,最终空手而逃。

Martin说,此后,他的当事人就与姑母姑父住在一起。两人监管着他,并为他找到工作。其当事人也没有再犯事,并遵守保释条件和家庭的规则。

当皇家检控官寻求对其判以实际刑期时,Martin提出,其当事人年纪尚小,没有犯罪记录,应该判缓刑。法官Sarah Bradley表示,她愿意判其遵守社区服务令,但她需要获得更多有关被告的资料。

她下令休庭再审,在此期间获得宣判前报告及心理评估,Cheeks可保释至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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