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7月18日国际在线报道,澳大利亚的一些养老院对老人态度恶劣,照顾不周,遭到众多家属的抗议。最近有老人家属披露,由于养老院中员工紧缺,而且缺少相关培训,老人们被迫承受巨大的身体伤害,有的甚至被撇在一边不管不顾,最终死去。甚至还有一名女子表示,其祖母曾在纳粹集中营中待过,但祖母在养老院中的所经历的一切比她在战争时期的遭遇还要痛苦。(7月17日新华网)
事实上,虐待老人在澳大利亚的养老院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未让长者按时进食、未给他们提供毯子、未帮他们如厕等都时有爆出,甚至还有4名患有痴呆症的老人在看护所被强暴,其中一名竟已高龄98岁。先前的一则报道更是令人触目惊心,即从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一年间,当局便接获1411起老人在养老院遭袭击的报告,其中有1121起涉及虐待。
当然,老人遭受虐待与养老院有着直接关系。养老院护理人员大多都是移民,英语基础差,不能很好地与病人进行沟通,并且没有接受过良好的培训,超负荷工作下对老人进行虐待便不足为怪了。除此之外,澳大利亚当局的态度也很值得商榷,曾任澳大利亚老龄事务部长的圣塔诺就曾发表声明说,“无论你怎么努力,坏人做坏事总不可避免”,让人错愕。
其实,虐待老人是个世界性问题,日本等国的经验就很值得借鉴。鉴于国内虐待老人事件频发,日本国会就曾专门制定《防止虐待高龄者及养护者支援法》,明确规定左邻右舍如察觉邻居虐待老人就有举报义务,政府还有权对被虐待的老人实施临时保护。当然防止虐待老人仅有法律还是不够的,但如此确实从法律角度提供了必要保障,产生了一定的震慑力。
在挪威,很多地方成立了“高龄者保护服务”组织,与被虐老人及其家属密切接触、详细查访、提供心理咨询,并及时与警察和救助单位配合,还与市街村行政单位、医院等互相合作。当局还在高龄者居住区和养老设施内设置监督员和心理咨询员,与养老护理单位、医疗机构、教会、民间团体合作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得虐待老人行为得到了阻止和改善。
再来看中国,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武平公务员饿死九旬老母”、“北大硕士毕业公务员暴打老父辱骂亲妈”、“副教授拒绝养母”等事件接连被爆出,老年人权益保护已迫在眉睫。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颁布实施,为虐待老人树立了一堵法律“防火墙”,但稍感遗憾的是,其对于老年人权益的规定大多都属于宣示性条款,缺乏实践中的执行力。
由此可见,无论是澳大利亚还是中国,当前最应该做的,恐怕还是发挥政府在预防和制止虐待老人中的主导作用,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际上,借鉴挪威等国经验,建立专门监督机构对虐待行为进行监督,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良方。总之,只有国家、社会、个人都参与到养老中,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虐待老人问题,这一点很值得澳大利亚与中国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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