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7月31日起 维州售房屋主必须披露房产是否位于山火多发区

从7月31日起,如果一所出售中的住宅位于山林大火易发区内,那么卖主将有义务向买家披露这一信息。

维州消费者事务厅长维多利亚(Heidi Victoria)采纳了2009年“黑色星期六”大火皇家调查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于上周对相关的物业法进行了修改。这一改变将从7月31日起生效。

根据第32条款,如果一所物业位于山林大火多发区内,那么卖主将必须在物业说明中披露这一点。

维多利亚厅长说:“现在,买家将得知他们正在考虑的物业是否位于山林大火多发区内。从2013年7月31日起,物业卖主将必须在所有的卖主声明中披露这一信息。”

维多利亚鼓励购房者在买房前做好充分的功课,以确保他们对一栋房子的山林大火安全性进行了充分的调查。

Ruralco物业经理胡力克(Mark Hullick)对这一措施的实施表示欢迎,但他希望政府能够就卖主在声明中披露相关信息的方式作出更加详细的说明。“我个人并不觉得这么做有什麽问题。”他说,“我不知道这项措施会不会导致山林大火多发区的房产跌价太多,不过无论如何,如果人们真的在山林大火多发区买房的话,他们肯定会知道的。”

“人们有权在房产交易完成之前了解有关信息,只要这项措施不与政府的繁文缛节捆绑在一起,我就会认为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Pat Rice and Hawkins的主管霍金斯表示,他并不认为这项法律变化会对卖主或买家产生太大的影响。“对买家来说,这并不是一项非得要白纸黑字打印出来他们才能了解的信息。买家通常都已经调查过了。”

若想知道一栋物业是否位于指定的山林大火多发区,民众可以登入www.land.vic.gov.au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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