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审查小组正在考虑是否要为墓地设定25-50年的使用期。那些希望永久安眠于一地的人或许得支付更多的费用。
维州墓园和火葬场协会(Cemeteries & Crematoria Association of Victoria,CCAV)的主席Frank de Groot称,如果政府不释放更多的土地用作墓园,则须引进墓地使用期限政策。“人终有一死。当他们(政府)在大搞房产开发时,他们也得考虑下死者应当被安置于何处。”
审查小组也向政府提供了其他的建议,包括:
*为富有的死者提供建有精致纪念馆的精品墓地;CCAV是州府大都市规划部门的一个支部。该协会称,墨尔本的墓地将在25年内用尽,因此,当前提供“永久”墓地的政策是不可持续的。
*建造安置火葬者骨灰的高层陵墓,以节省墓地空间;
*推广自然墓葬(natural burial),即将裹着可生物分解的裹尸布的死者葬于森林中。
De Groot称,维州已经在骨灰存放体系内引进了有限的租赁期,如今也应当追随南澳和西澳的做法,将这一政策延伸至墓葬体系。“假如我们对墓地设置使用期,那么我们就将拥有持续的收益流维持墓园的运作。”
维州卫生厅长David Davis的一名发言人称,政府了解在城区开发中也应考虑到墓园的规划,但是他们不打算冒然颠覆诸如“永久”墓地一类的传统。“政府也明白安眠之所所具有的神圣物性,因此担心改变这一做法将会在社区内引发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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