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

为病父筹药费 华裔夫妇盗刷近30万判监

一对年轻的马来西亚华裔夫妇,在澳洲盗刷假卡扫走总值近30万澳元(近90万令吉)的名贵物品,29日认罪后夫妇俩各被判处3年半及1年半的监禁。

林肯尼被地方法庭判坐牢3年半,其妻子林淑(人名皆译音)则坐牢1年半,刑满后立即递解出境。两人闻判后在犯人栏不断饮泣。

为病父筹药费

两人皆为21岁,在马来西亚育有一名幼儿。两人自2010年到澳洲犯案,主要是为林肯尼病重的父亲筹措医药费,他们的幼儿也交给林肯尼的父亲抚养。

这对夫妇参与了一个行事严谨、精密的盗刷假卡集团。该集团盗用来自智利、南非、德国、美国、黎巴嫩、印尼等多个国家的信用卡资料,之后,就在马来西亚以这些盗用资料仿制磁条信用卡,并由该集团的高级干部私运到澳洲,交给被告二人到悉尼与墨尔本逛街「扫货」。

法官柏森在判案时指出,该集团的其他成员包括一名首领、分卡监控员及司机。而林氏夫妇的酬劳即是每刷卡「购买」一样物品,可享有高达12%的佣金。同时,他俩也在2010年12月至今年1月间,使用这些仿制的信用卡,购买与兑现了澳洲第二大超市Coles的礼券。

林氏夫妇曾受指示购买手提计算机、iPad、雪茄或其他奢华品,物品到手后即脱售,之后再将这些金钱送回大马。法官说,资料显示林氏夫妇已向马来西亚转账多达28.5万澳元。

两人东窗事发后被拘押73天,29日在墨尔本俯首认罪。法官同意男被告在服刑满2年后申请假释;但女被告不得申请假释。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两人的犯罪行为是一种系统化和复杂的欺诈行为,还涉及跨国犯罪,而且两人犯案长达2年,难以脱罪。虽然两名被告是为了筹医药费而犯案,其情可悯,但法官认为不能以此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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