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2013年7月1日起 在澳的新西兰人可带退休金回国

根据澳新两国政府签订的新协议,从明年7月1日起,在澳洲工作并支付了强制性退休金供款的新西兰人将可在回国时也带回这笔钱。

周四,澳洲参议院通过了这项退休金供款法律修订案。新西兰则于2010年就已实施类似的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在澳洲工作的新西兰人必须缴纳退休金供款,当他/她回国时,这笔存款将会被锁住,直到他/她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为止。

根据将于明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法规,在澳洲工作的新西兰人打道回府之时,这笔退休金供款将可被转入新西兰的KiwiSaver基金中,反之亦然。

新西兰财政部长Bill English称,根据澳洲税务局的估计,澳洲退休金供款系统中的“无主基金”(lost funds)高达130亿澳元(166亿新西兰元)。“我们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属于已经回国的新西兰人的。新法规将让这些退休金能够回到新西兰。”

澳洲的退休金供款系统已经启动了逾20年。English的一名发言人称,不论新西兰人是于何时在澳洲缴纳退休金,都可申请取回这笔钱。退休金转移项目(super portability scheme)是自愿参与的项目,申请转移者无需缴纳出入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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