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公信力对决“短命桥” 哈尔滨能否坦诚面对?


提要:经了解核查,“找不到施工单位”一说并不存在。哈尔滨市建委已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程序,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提交事故调查组。待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后,将以上单位名单一并向社会公布。(8月25、26日新闻综合报道)

  塌了桥的 哈尔滨在大庭广众之下,出尔反尔,确实值得推敲。

  “找不到施工单位,”是哈尔滨说的;这一“事实”不存在,也是哈尔滨说的。只不过在时间的顺序上,一个靠前,一个靠后而已。先借口“找不到施工单位,”估计哈尔滨是想来一个“死无对证;”或者说塌桥事故的影响很大,说出来了,有的人就会因此而“问题;”或者说事发突然,哈尔滨一时惊慌引发的口误。稍微有点知觉的人,都知道:找不到施工单位的推辞,只能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这不,时隔一个夜晚的今天,哈尔滨又说了“找不到施工单位”的事不存在,而且人家相关单位已经把有关单位资料提交调查组。

  对于哈尔滨的这一出“回马枪,”公众肯定会大跌眼镜。桥都塌了,哈尔滨还在忽悠呢!其实这不是忽悠。如果哈尔滨不改口,那么塌了的桥就等于“三无产品,”或者说是n次转承包下的恶果。没有资质单位的施工队,建委当然也就没有备案。所以只能说,一夜惊魂之后,哈尔滨又恢复了“知觉:”这事不能靠“找不到”来搪塞,不但要“找到,”而且还要有完整的备案资料,否则,哈尔滨就是塌桥的一号祸首。连最起码的监管职责都不能履行,哈尔滨岂能总是“找不到”建设单位?

  不过,从整个事件的过程看,并没有哈市领导的悔意。市民的车辆、生命,在坍塌的桥上已经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哈尔滨的父母官也没有出面道个歉什么的。倒是有一个“超载”的词语,在有关方面的嘴里始终念叨着,一刻也不愿意忘记,仿佛市民的车辆“超载”是拯救塌桥的唯一希望。这到让我想起了某地一个车主,因超载压毁桥梁而被判罚巨额钱款的事。这个过去的往事,对于哈尔滨来说确实是一根救命稻草,18亿的桥梁建设费用仿佛一下子又有了着落。

  对于哈尔滨今天的说辞,其实还是怀抱琵琶半遮面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经提交调查组,但却不能面对公众,难免会让大家猜测:这样的调查是否“内部调查?”是否“暗箱操作?”但哈尔滨对于超载车辆的“超载”调查,确实很到位,完全可以彰显政府执行力。是啊,满载货物的车辆是昭然于世的,可是哈尔滨的出尔反尔也是昭然于世的,而且还有记者已经拍摄了塌桥里面的水泥袋和木头,也是昭然天下的。

  桥塌了,也许只是一个错误,哪怕是致命的错误。但公信力“塌”了,绝不是错误的问题。哈尔滨的选择,公众都睁大了眼睛,质疑着。只有这个“质疑”尘埃落定了,公众才有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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