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一晚七次强奸且拍照 维州家庭医生被判囚6年


A Victorian GP who raped a woman seven times in one night and took photographs during the assaults has been jailed for six years.

据2010年11月18日《星岛日报》报道,一名维州家庭医生被控一个晚上共强奸一名女子七次,且同时进行拍照,17日被出6年监禁,至少4年不得假释。

维州郡法庭一个陪审团上月已裁定37岁被告沙玛(Arvin Sharma)七次强奸及三项非礼罪名成立。

案发于2006年12月,女事主当时只有24岁,与被告两人相识,并且以前有过双方你情我愿的性交。

据案情显示,当晚两人在大金山上夜总会,事后两人返回被告的住所,发生上述案件,在强奸时被告还拍事主的相片。

法官Frank Shelton判案时指出,女事主当时躺在被告的床上,拒绝和被告亲密,但被告不理,强行了十分钟,事主没有再反抗。被告相信对方是醉了酒,但法官认为女方只是假醉,以为被告会停止。

女子在接受律师盘问时表示自己害怕被告。但法官认为这点证供没有充分的根据。

法官指被告以前的品行良好,在大金山Bendigo社区德高望重,另外又有几个人格证人,包括他的病人,表示乐意继续做他的病人。法官判被告6年,至少要服刑4年才可申请假释。

听到法官宣判后,旁听席上数名女子当庭大哭起来,包括被告任药剂师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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