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送官员圣诞卡夹二千元现金 韩裔商人辩称为韩国惯例

一名韩裔商人向悉尼一个市议会职员送上一个夹住现钞的圣诞卡,他向新州廉政公署解释,在他的家乡韩国,社会上可接受这种做法。

廉署正调查究竟这名韩裔商人David Pyo是否送礼物给史卓菲市议会职员,以图在洽商市议会一个物业时获得对商人有利的考虑,而有行贿行为。

David Pyo在2000年才到澳洲,他向廉署研讯庭表示,在韩国送份小礼物给公务人员,并非一定被视为贪污行为。

他透过传译员表示,如果是大笔金钱,目的是要有某种回报,便属违法,但在韩国,送小数目的金钱作圣诞礼物,是社会上和广泛地可接受的,韩国小礼物有特别名称“KUM IL BONG”。

史卓菲市议会在2008年1月登广告,邀请发展商对康宝树一个空置物业未来用途表达兴趣。

这名韩裔地产商提出发展建议,愿一年给市议会地契15150元,而市议会则预期一年可给7.5万元。市议会稍后修订地契,底价为一年2万元。双方洽商至2009年12月,当时他要求与市议会一名职员见面,并自称拥有资产价值500万至700万澳元之间。

去年12月2日,David Pyo与市议会华裔社区服务经理Michael Cha见面,交给对方一个信封,着转交给总经理David Backhouse。后者打开信封,涉嫌发现一张圣诞卡,一张手写的字条及2000元现钞,于是向廉政公署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