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据本地媒体《每日电讯报》报道,当时被告手持一把未装子弹的来福枪闯入越裔店主的书包店,抢走$195元之后逃离现场,但店主随后追出店门,并追上被告,在扭打中,被告已经将抢来的$195元钱全部交出扔掉,来福枪也掉落在地,继续逃逸。
在这种情况下,店主依然一路继续追到一条小路上。
被告在路边捡起一根已经松掉的栅栏板,猛击店主头部,致其重伤,一个星期后在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陪审团裁定被告谋杀罪名(Murder)不成立,而是属于误杀(Manslaughter)。
新州高级法院大法官Peter Hidden的量刑已经是误杀中的最高刑期十一年半。只是可以提前三年半获得保释,也就是说,被告至少入狱坐牢七年半,而不是判决为七年半。
至于如何界定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可以参考以前写过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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