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全澳惩罚最严厉: 开车时用手机看平板电脑 罚433元扣4分

一项打击开车分心者的法律规定于周一生效:凡是在不专心驾车的人,包括使用手机、看DVDs和计算机等,将会收到433元的罚单、被扣4分。

年轻的车族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L牌和第一年的P牌持有者使用手持或免提电话的规定如今已经延至包括第二年、第三年和第四年的P牌持有者。

此外,一切可视显示设备都将招来更加严重的罚款,这包括MP3播放器、平板电板、DVDs和笔记本计算机。违规使用者与使用手机者同罚。

在此之前,驾驶时被逮到手机只会被扣3分、罚289元。

统计数据显示,内城司机最常在开车时违规使用手机。Yarra、Moreland、Boroondara和Glen Eira也是此类违规行为的热点地区。

助理警长Robert Hill称,警方会毫不客气地采取强硬的态度。“我们将像执行其他道路法规一样执行这一项规定。我们深知这是夺拯救人们的生命。”他指出,分心驾驶是导致车祸的罪魁祸首,而驾车者在开车时使用手机的趋势也越来越让人担忧。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