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7日星期日
澳洲的法律令人无语:墨尔本华裔博士曹中军无辜被杀案凶徒获放生
一名无端劫杀墨尔本华裔博士曹中军的年轻被告,被维州最高法院轻判入青年中心三年,出狱四年后才被移民部长吊销其签证,要驱逐他返回新西兰;行政上诉仲裁庭在上月27日判上诉得直,杀人被告无需被遣返。
判辞在4月3日才刊出,副庭长J.W. Constance在判案时指出,曾认真考虑不予吊销签证决定对澳洲社区的影响,特别是曹中军的家人及朋友。本席得悉有证据显示原审大法官轻判的判辞对曹中军家人的影响。本席又明白作出的裁决会加重曹中军家人及朋友的不安。本席已考虑到华人社区有人早已嫌判刑太轻。他们可能会对不予吊销M (上诉人的代号)签证的决定关注。
副庭长认为,如果没有先阅读判辞提出的原因及保护社区的移民部长指引〔55〕的条款,便在传媒中对不予取消签证的决定表达意见,将会是“不幸的”。
“要紧记最高法院已断定予以M适当的惩罚,仲裁庭的角色不是去再惩罚他。”这名副庭长说。
被告M于1990年在新西兰出生,为新西兰公民,2000年随家人移民到澳洲,持给予新西兰公民「444」特别类别(临居)签证。
曹中军博士遇害时年仅41岁,原为中国河南大学数学系讲师,1991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1997至1998年曾在新南威尔士大学任访问学者。2001年独自移居南澳阿德雷德,其后妻子和女儿来澳与他团聚。
2004年,曹中军获得莫纳什大学数学教育博士学位,2005年获维多利亚大学聘为Footscray分校助理研究员,随后与留在南澳的妻女暂短分开,单身前往墨尔本工作。
2008年1月初遇害前不久,刚于2007年因学术研究突出,曹中军刚获提升为研究员。据悉他当时是该大学至少六个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他是家中独子,老母在国内听到他遇害的消息后,天天以泪洗脸,数月后在悲痛与绝望之中与世长辞。遗孀周静芳和女儿也蒙受无法抚平痛苦和严重心理创伤。
被告M在2008年18岁时被裁定误杀和抢劫曹中军博士,被判入墨尔本青年司法中心三年;但在2009年3月已假释出外,2011年1月假释期满。
移民部长延至今年1月以怀疑M品格不及格,取消其「444」签证,将对他予以遣返新西兰。
副庭长在判辞中指M“有幸”获移民部长容许出狱之后返回社区四年,才取消其签证,让M有机会进修,和表现出能够奉公守法住在社区。“如果不是M这么长时间在社区居住,本席会决定需要保护澳洲社区,而倾向于取消签证。”副庭长说。
据原审大法官的判辞,当日2008年1月22日,M和另外七名男子想找人打及抢劫,几辆汽车驶到墨尔本西区Footscray的Kinnear及Eldridge街交界,除了一人外,其余所有人都下车,M随尾跟着曹中军。
M和同案另一被告及另一男子改变方向,在前面包截曹中军。M向曹趋前,拳打事主的面部两下,两人并且推事主,其他人继续拳打事主。事主被人捉住,扔落地上,头撞行人路路面,倒在地上,有人再加一脚踢事主的头,之后有人抢去事主的腰包和手机。
事后一伙人还驾车去Sunshine区的麦当劳快餐店再去找人打和抢劫。其中两人由麦当劳直接驶回家,而M虽然担心躺在地上的曹中军伤势,但因为没有汽车,不能自行回家,所以没有参加第二宗劫案。
副庭长曾考虑到驱逐出境会影响到M的直属亲人及其身为注册护士的同居女友。两人自从2010年12月同居,计划5年内结婚,女方更准备2015年报读医科。如果M被逼返回新西兰,女友恐难负担留学生的学费。
副庭长决定搁置移民部长的决定,又考虑到上诉人在青年中心和假释期间的报告,指上诉人为“模范”囚犯,不但已后悔,而且不断进修,现为全职的焊接工。其中心理学家及感化官的报告,均认为再犯的机会甚微,后者支持准许M继续留在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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