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还是判得有点轻:施暴8小时纵火烧华裔女房东 亚裔男认罪被判15年

西澳珀斯一名印尼裔男子承认了把一名前华裔女房东绑在床上,并在她的住所纵火试图烧死她的罪名,于周三下午被判大约15年的徒刑。
2011年12月21日,现年34岁的宾坦(Anto Prawira Bintan)闯入华裔女子陶翠玲(Cui Ling Tao,音译)位于Cannington的家中,对她进行了一番肉体折磨后又放火试图烧死她。今年2月,在陪审团宣誓就职之前,宾坦改变了之前的有罪答辩(plea to guilty),这省去了陶翠玲出庭作证的麻烦。

此前,陶翠玲男友的一个朋友问她可否让宾坦住在她的单元房中,陶翠玲同意后,宾坦就成为了她的租客。但很快,陶翠玲就发现宾坦存在多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恶心生活习惯——最匪夷所思的莫过于他会把粪便排泄在瓶子里,然后放在搅拌器内搅拌,于是她要求他搬出去。
案发当天,陶翠玲从健身馆回家,进了浴室洗澡,而当她出了浴室门后,发现宾坦戴着一顶大绒帽站在她面前。在接下来的8个小时中,宾坦对陶翠玲使用了电击,并挥拳殴打她,最后又用电线把她捆绑起来。

在袭击的过程中,陶翠玲不断地奋力挣扎,而宾坦则告诉她他很爱她,要求她停止抗争。在用镇定剂药倒陶翠玲,他用一床毯子盖住她的头部,偷了她的汽车去买了一些汽油又折回屋内,把她的贴身衣物和毯子全都浇上汽油。
宾坦在陶翠玲身上点火后就离开卧室并带上了门,把剩下的汽油泼洒在公寓房内,再次点了一把火,然后才逃离现场。

一位邻居在看到浓烟从门底下翻腾冒出来时,迅速冲进去将灭火,随后拨打电话向警方和消防机构求助。尽管如此,陶翠玲仍遭受了全身60%的烧伤。

周三在宣布判决时,最高法庭法官西门德斯(Ralph Simmonds)指出,虽然陶翠玲已经从那次历时8个小时的暴力袭击中恢复过来,但这已经成为她和家人挥之不去的梦魇。在未来2年内,她都必须穿着一件加压服(pressure suit),身上也留下了严重的烧伤伤疤。她的四个手指后来不得不截掉,而她心理受到的创伤甚至比这更严重。

在法庭宣布判刑后,陶翠玲的母亲Ding Tao在法庭外心有不甘地抽泣着,认为15年左右的刑期太短了。陶家的家庭友人Jessica称,陶家对审判结果非常不满,他们认为宾坦应该被处以更严重的刑罚。“这个刑期太短了,因为不仅是陶翠玲,她家人的生活也都因此变得破碎不堪。刑罚真的太轻了。”“她正承受着巨大的创伤,不管是心理、精神还是身体上的都有,我觉得她下半辈子都无法摆脱这种折磨。”

辩护律师Terry Dobson称,宾坦已经写信给陶翠玲的家人道歉,法官也代他向受害者家属转告了他的歉意,但他就是不肯说明自己为何如此残忍地对待陶翠玲。

法官西门德斯最后判处宾坦服刑14年又11个月,他至少需入狱12年又11个月才能获得假释资格,刑期从2011年12月30日他被逮捕收押的那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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