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星期日

塔州已先行 澳大利亚绿党议员呼吁总理同意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据2012年8月5日国际在线报道,澳大利亚绿党参议员莎拉·汉森·杨4日呼吁吉拉德总理在婚姻平等问题上发挥领导作用。

汉森.杨说:“吉拉德总理应该像拉腊·吉丁斯州长那样对全体澳大利亚人的婚姻平等发挥领导作用。现在是总理发挥这一作用的时候了。”

塔斯马尼亚州州长拉腊·吉丁斯4日向公众承诺,她所领导的政府将使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当地媒体称,塔斯马尼亚州可能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州,也许相关法案最早在今年底以前就可颁布实施。

据悉,塔斯马尼亚州在法律草案中规定,全国同性恋者都可到塔斯马尼亚州领证结婚。吉丁斯称,拟定这一法案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塔州的经济发展,并为塔州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吉丁斯说,塔州议员都赞成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提案。她说:“我希望国内其他各州也能密切关注这一新提案的实施过程。我也希望联邦议会能在不久的将来将此法案提上议程。”

在2004年,澳大利亚政府对联邦《婚姻法》进行修订时,时任总理霍华德明确将婚姻定义为男女两性在爱情基础上合法的自然结合。澳大利亚婚姻平等协会发言人亚力克斯?格林威治说,这一法规并没有覆盖同性之间的关系,因此各州可自行为同性恋订立新的婚姻法规。
就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问题,联邦议会曾举行过投票,工党议员同意将其合法化,但反对党领袖艾伯特和反对党议员对此提案极力反对。

在塔州工党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提案进行3轮投票后,吉丁斯表示:“目前是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果断行动的时候了。”她还说:“在实施这一法律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阻力,但只要我们像对待其他歧视一样,我们定能攻克困难。性别歧视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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