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

不够穷 更多新州中低收入者无缘法律援助

据2012年6月23日《悉尼晨锋报》报道,越来越多的新州人因“不够穷”而得不到法律援助,但同时以他们的收入又请不起律师,因此经常被司法体系拒之门外。

这些数据显示,因周薪超过318元的门槛而无法获得“新州法律救援”(Legal Aid NSW)帮助的人增加了41%。大多数(85%)申请法律帮助的新州人都依靠福利署(Centrelink)的救济金过活。
 
法律救援在即将提交予新州律政厅长史密斯(Greg Smith)的内部报告中指出,2011-12年,16%,即1987份法律援助申请被拒绝,比此前一年猛增了41%。报告称“新州贫苦的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无法获得法律援助,更付不起诉讼费用”,因此大多数人都成为自我代表诉讼者,即没有聘请律师就自行出庭的诉讼者。
 
地方法庭的自我代表诉讼者人数从2008年的37.2%增加至2010年的40.3%,还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家庭法案件至少有一方没有任何法律代表。报告指出:“由于被法律体系拒之门外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对司法体系和法律公正性的信心也降低。”
 
法律救援指出,因信用卡或债务问题而寻求法律帮助的人逐渐增多。“在2011年下半年,新州法律救援平均每个月都会提供405次服务,并接下50个案子。”新州法律救援的首席行政长Bill Grant称,法律救援家计调查门槛“设定得极低”,以确保只有那些最弱势的群体能得到帮助。

“但相应的,还有一些不那么富裕但收入又超过这一门槛的居民,他们的很多需求我们都无法满足,只能尽量为他们提供一些法律信息、建议或帮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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