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苹果未能与澳洲政府就新iPad名称达成协议


2012年4月16日《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苹果本周一未能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就新iPad使用兼容4G LTE网络的名称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苹果在澳大利亚使用“iPad Wi-Fi + 4G”作为新iPad的名称会误导消费者,因为新iPad并不兼容澳大利亚的4G LTE网络。鉴于此,该委员会要求苹果更改这一名称。苹果拒绝了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这一要求。

    苹果和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周一就此举行会谈,但是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双方未达成任何和解协议,澳大利亚墨尔本联邦法院法官莫迪凯?布朗伯格(Mordecai Bromberg)决定将就此举行听证会。尽管苹果和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在其他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协议,但是兼容4G网络的新iPad的名称问题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今年3月,澳大利亚政府的这家监管机构指控苹果在宣传新iPad 中“误导”消费者,会让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苹果新iPad兼容澳大利亚的4G LTE网络,而实际上苹果的这款最新产品仅可用于北美的4G网络。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苹果最近以‘new iPad with WiFi + 4G’的字眼宣传推广其新iPad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因为这种描述会让澳大利亚的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该产品可以兼容澳大利亚现有的4G移动网络,然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

    苹果对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指控迅速作出回应,更新了其澳大利亚的在线商店,在显著位置发布文本信息,通知消费者4G版本的新iPad不兼容澳大利亚的LTE网络。此外,苹果还向澳大利亚的新iPad用户发送电子邮件,为他们提供全额退款服务。

    不过,澳大利亚苹果专卖店中的新iPad广告仍把该产品描述为具备Wi-Fi + 4G功能,不过同时有一则告示称,新iPad可以连接更加快速的蜂窝网络,但是该产品并不兼容澳大利亚现有的4G LTE网络和WiMAX网络。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