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犯罪少年被轻判 华人社区愤难平


这是我给澳洲首份全简体中文报纸撰写的相关评论:

2009年1月1日【东方时评
近一年前发生在墨尔本西区Footscray的这起曹博士被抢劫围殴致死案震惊了全社会,在华人中更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在悲愤之余,纷纷向曹博士家属捐款捐物。数百人参加了曹博士的追悼会,其中许多人是和他素昧平生的同胞。

曹博士被殴昏迷后离世的当天正好是澳洲国庆日,陆克文总理正在堪培拉主持当地的公民入籍仪式,他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新移民说,“我想对你们说的只有一个词: Welcome(欢迎)”。

然而,正是在那个下午,七年前满怀着新生活的希望和梦想,从中国移民到澳洲的曹博士却在距离家门口仅500米的街上被这群青少年活活打死,魂断异国他乡,含恨溘然长逝!
一年后,当人们期待司法公义终于可以得到伸张时,法官却做出了这样一个明显轻判的决定。判决一出,墨尔本两大报纸的网站上有大量澳洲人留言,纷纷表示这一 判决简直是一个笑话,而被告在听到宣判后露出的笑容更是对澳洲司法的无情嘲弄。在一些本地华人移民的网络论坛上,很多同胞更是义愤填膺,愤愤不平。

的确,一条人命竟然只抵三两年的监禁,很难想象,这样的判决会对那些作奸犯科的罪犯起到什么威慑作用。法律的宽松宽大,法官的量刑标准似乎都以罪犯的所谓人权为依归,就是不知道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人权又被置于何方?

我们可以看到,如今政府每年要花费数万澳元纳税人的金钱去关押一个犯人,几乎相当于一个成年全职工作者的平均年收入。囚犯在监狱里除了无法自由外出,其它 条件却好得令人侧目。有油画室,台球室,健身房,篮球场,心理辅导,有吃有喝,伙食不错,营养搭配,茶水、咖啡或牛奶供应每天至少三次。

据12月11日《Herald Sun》报道,澳洲监狱里还必须给犯人提供清洁隐私的热水澡设施,杂志书籍电视更不在话下,在一些包括杀人放火强奸犯在内的重囚犯所在的监狱里,纳税人还要给他们提供付费电视频道、付费电影台、索尼PlayStation电子游戏机等娱乐设施以更好地度过监狱里的时光!

不知道这种监狱生活是否可以达到真正改造罪犯,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对一些罪犯起不到应有的惩戒、震慑作用,如果长此以往下去,犯罪分子胆量越来越大,气焰越发嚣张,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社会治安的每况愈下、各类罪案的愈加猖獗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全澳欢度圣诞喜迎新年之际,我们不应忘记包括曹博士家人在内的受害人家属的感受和心情,并期望澳洲的司法能真正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