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倡议书

倡议书

各位尊敬的维多利亚州居民:

2008年1月22日晚上,维多利亚大学的华人研究员曹中军博士在从办公室返回住所途中被一群歹徒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残酷杀害。更让人震惊的是,暴徒在杀 害曹中军之后,并没有感到惊慌而逃匿,也没有为受害人寻求医疗援救,而是抛下死者肆无忌惮地在街道上继续作案,并在数小时后攻击并严重伤害了另一个受害 人。

2008年12月22日,维州最高法院Harper法官对这个犯罪团伙中的两位罪犯作出了判决。根据判决,其中一名罪犯,仅需在青少年管教所服刑三 年,而另一名共犯,则需在青少年管教所服刑两年零八个月(扣除候审时间,他们实际只须服刑两年或更少)。据媒体报道,其中一名罪犯在听到法庭的判决时,脸 上露出了难以掩饰的得意笑容 。

12月22日审判结束后,受害人妻子和她的一位同事 给墨尔本侨领及曹中军生前好友发来了信件。在来信中,她们表示了对判决结果的不满,并且指出了在案件的侦察、审理过程中,她没有得到足够的来自警察和司法 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所提供的情况,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据我们了解,曹中军博士是一位优秀的学者和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他于2001年获Monash大学奖学金,并于2005年取得博士学位。此后他怀着感恩的 心,一直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用自己的劳动和知识,为这个社会做出贡献。他的死亡是社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曹中军在家庭中是一位慈爱的父亲,忠诚的丈 夫,也是一位年迈母亲(一位虔诚的在乡间传道的基督徒)唯一的儿子和全部的精神支柱。他的死亡给他的家人带来了难以承受的痛苦。我们获悉,在听到儿子的噩 耗后,其母亲在中国老家日日以泪洗面,并在数月后在悲痛和绝望中与世长辞。而其妻子和未成年的女儿则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对两名罪犯的判决是缺乏社会责任心的。这个判决结果不仅没有为遭受残酷虐待而死亡的受害人伸张正义,同时会为未来更多的杀人罪犯 逃脱法律的应有制裁而树立恶劣的先例。这样的判决结果不得不让每一位在墨尔本居住的市民感到担心:如果一个人可以在公共场合随便杀人而仅仅受到类似虐杀动 物的惩罚 ,那么这样的社会又怎么会让人有安全感?

受害人家属已经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的请求。我们在此强烈呼吁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士联合起来,共同关注这一案件的后续情况以及其他犯人的审判情况。相信大家的共同努力必能够为受害人伸张正义,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让这个我们所热爱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安全!

我们正在采取以下行动:

1、 我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网站http://www.caozhongjun.org,用于纪念曹中军博士,追踪和公布案件的进展,征求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援助。

2、 我们将发起联名请愿的签字行动。任何澳大利亚居民(不论你是公民、永居人士还是留学生)可以登陆上面的网站为请愿书签字。这一请愿书对杜绝司法不公的现象将有很大的帮助。

3、 我们殷切地期望有正义感的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为受害人家属提供义务的援助和咨询。
(请联系haiou_zhou@hotmail.com)。

起草人:周海欧 (北京大学校友会墨尔本分会)
倡议人 (排名不分先后):
刘逢沛(著名侨领)李福源(洪门民治党)
朱联人(维省华人联合会)伍长然 (维省华族老人福利会)
凌知谦(维省大学生社会奖励金基金会)
周海欧(北京大学校友会墨尔本分会会长)
李剑煌(维多利亚省湖南同乡会)
黄卿云(东华联谊会)李仲德(维省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林青松(福建同乡会)伍家平(墨尔本大学教授)
陈正东(清华大学校友会墨尔本分会会长)
郑绍明(维省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赵捷豹(澳亚民族电视台)杨诗源(东北区华人协会)佟雷生(新疆华人协会)
胡上峰(北京大学校友会墨尔本分会)
吴冠军(知名学者)腾飞(腾飞华人通讯社)
乐丽琴(万里旅行社)曾亚迪(澳纽移民留学事务所)
张香正(澳洲体育舞蹈联合会)刘邦(洪门民治党)
邢沪娇(Kew华人之家)仙娜蔡(南番顺同乡会)

2009年1月6日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