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残杀大舅子还挖脑 墨尔本华男重审申请被驳回

一名破产的华裔商人残忍地折磨和谋杀了他的大舅子,并且还挖出了死者的脑子,因此被判27年。近日,他请求推翻这纸判决的申请被驳回了。

现年46岁的吴阳军(Yeng Jun Wu,音译)在最高法院被判谋杀陈少青(Shao Qing Chen,音译,英文名为Victor)的罪名成立。据悉,吴阳军欠陈少青逾25万元。吴阳军上书申请特别许可,希望能撤销他的两项定罪以及由此而来的判决结果,但是上诉法庭的法官Mark Weinberg、Pamela Tate和Paul Coghlan驳回了他的这一申请。

在周四宣布的判决中,Coghlan称,他赞同判刑法官判吴阳军入狱27年的判决,因为吴阳军将死者的脑子从颅顶内挖出,并放在了死者旁边,这是犯了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是加重判刑的重要因素,这是一直以来的量刑惯例。我认为,这起案件无疑是谋杀案中严重程度最高的案件之一。即便不考虑这一特殊的加重判罚的因素(挖脑),量刑也不会差太多。根据这起谋杀案的恶劣程度,我认为当前的量刑完全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死时41岁的陈少青或许是在卧室中睡觉时遭吴阳军持锋利的重型武器袭击。根据推测,凶器应为大砍刀或斧头。在被杀害之前,这名生前从事泥水匠工作的男子被敲击了数次,之后被拖下了楼梯。2012年2月11日,陈少青的父亲在他位于Endeavour Hills的住宅内发现了儿子的尸体。

吴阳军否认谋杀指控,一开始时还打算嫁祸于陈妻的兄弟。Coghlan法官称,如果吴阳军真的不是凶手,那么“只能说他真的太不幸了,因为有如此之多的证据都与他有关,而且这所有的证据都直接地指向他”。

法官随后罗列这些证据:“首先,在案发当晚,他恰巧鼻子出血,因此在凶手前往卧室的路径上留下了一道包含有DNA的血迹。其次,调查人员至少在2个地方发现了受害人和包含有申请人(吴阳军)DNA的血迹同时出现,或相隔得非常之近。而在凶手可能的路线上以及卧室内,调查人员都没有探测到‘另一名凶手’的DNA。第三,申请人声称他在命案发生的数小时前在工作场所弄伤了手。第四,在看到鼻子流血的申请人之前,没人到过死者的家。第五,申请人恰好拥有与凶手一样的Prada鞋子。第六,在受害人死前不久,他与死者在一起。第七,申请人有行凶的机会,而且在命案发生的时间里没有不在场的证明。第八,申请人有行凶的动机。”

出生于中国内蒙古的陈少青于1988年成为澳洲公民。据悉,他的头部和身体被砍了至少40次。他的后脑勺还被切开,并被挖出了脑子。

同样出生于内蒙古的吴阳军被判入狱27年,最低服刑期为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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