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政府监管缺位 IT产品平均贵50% 澳洲人不甘心当“冤大头”想买水货

一份众人期待已久的议会报告发现,澳洲科技产品消费者经常被当作冤大头收取更多的费用,他们因此希望当局能取消对水货(parallel import)的限制和阻止澳人从海外购买产品的地理屏蔽禁令,并正式监控IT产品定价。

议会委员会发现,澳人平均比美国消费者多花50%-100%的价格购买同一种产品。澳洲消费者因此强烈推荐当局考虑废止《2010年竞争与消费者法》的部分内容,如果有必要还应当取消对水货的限制。

由众议院执行的“IT价格”调查行动审查了澳洲消费者与美国消费者购买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和游戏产品的费用差异。

这个于去年5月份开始的调查会共收到了133份意见书和15份来自愤怒消费者的补充意见书。这场调查会今年3月份还在IT公司部门内引发了轰动,因为委员会公开传唤国际三大IT巨头——苹果、微软和Adobe解释他们在澳洲的定价方案。

委员会主席——南澳工党议员Nick Champion称,平均而言,大型IT公司和版权所有者向澳洲消费者多收了50%被消费者戏谑称为“澳洲税”的费用。

Champion说:“高IT价格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IT在澳人生活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虽然公司有权设定产品的价格,但委员会发现,他们在澳洲IT市场有很多可以增加竞争的方式,这应该会让产品价格下跌。”

这份报告的其他关键建议还包括展开一场消费者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在网络上找到更便宜的产品;改革《竞争与消费者法》和《版权法》以扫除竞争障碍;提倡产品创新以及确保消费者权利在电子产品市场中不受损等。

这个由两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还希望降低高价IT产品对澳洲最脆弱社会群体——残疾人士、学生和低收入澳人——的影响。

报告写到:“澳洲消费者和商家经常比经济情况类似的其他国家消费者支付更高的IT产品费用。在很多情况下,澳人同一款产品就要多支付50%至100%的价钱。”“本次调查会获取的证据表明,IT产品在澳洲市场的定价确实堪忧。消费者们很显然对自己被当成冤大头感到很憋屈、愤怒。”“更高的IT产品价格削弱了澳洲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可能会成为弱势澳人(尤其是残疾澳人)的一个重大障碍。”

“基于过去12个月收到的证据,委员会认为,在多数情况下,IT产品价格更贵并不是因为在澳洲经商成本更高。委员会发现很多IT产品在澳洲卖得更贵是因为主要卖方和版权所有者的地区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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