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联合国难民专员署反对 马澳协议不符惯例


据2011年7月26日法新社报道,联合国难民专员署说,澳洲与马来西亚之间于周一签署的一项协议,与惯例不符。

根据惯例,当局应让寻求庇护的难民,在他们抵达的国家提出有关申请。上述于吉隆坡签署的协议,马来西亚同意接纳800名寻求庇护者,以换取澳洲让4000名在马来西亚办理妥寻求庇护手续的难民到该国定居。马来西亚同意接纳的800名寻求庇护者较早时已乘船抵达澳洲。

难民专员署发文告说:“联合国专员署一向主张这样的安排,即让所有乘船抵达澳洲的寻求庇护者,在澳洲办理难民申请,那才符合一向的惯例。”

无论如何,周一的协议,已修正了较早时的建议。较早建议送来马来西亚鉴定难民资格的寻求庇护者总共800名,包括儿童在内。联合国难民专员署反对这项安排。

周一签署的协议虽未阐明禁止遣送没有大人随同的未成年者,不过,据了解,当局将根据个别情况,安置未能自立的寻求庇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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