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澳大利亚族群整合政策的演变


1967年,澳洲原住民通过公民投票获得选举权。图为2007年5月26日,澳大利亚原住民庆祝获得选举权40周年纪念游行中,吹奏迪吉里杜管(当地土著乐器)

据2009年11月20日《中国民族报》报道,8月27日,联合国原住民基本自由和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安纳亚在堪培拉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澳原住民政策提出批评。经过为期11天的考察,安纳亚认为澳原住民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他们的文化和习俗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历史上针对原住民的种族歧视问题今天在澳仍然确凿存在。在安纳亚提出上述批评之前的6月8日,墨尔本发生了千余名印裔学生和居民因持续发生的印度留学生遇袭而抗议澳种族主义的集会。澳延续多年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似乎遇到了某种危机。

异常复杂的族群状况:原住民和外来移民问题

澳大利亚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 2008年澳年鉴统计显示,除2003年、2004年度外,从1998年开始,海外移民数量占澳每年人口增长的45%以上。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表明,24%的澳人出生于海外,此外还有20%的人口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出生于海外。这个比例是所有发达国家中最高的。正是数量如此巨大的海外移民造就了澳多元的社会和文化,也成为澳异常复杂的族群问题的根源。

根据主体的不同,澳族群问题可以分为两类,即原住民问题和外来移民问题。前者指的是世代居住于澳的土著争取社会权利的问题。早在西方殖民者到来之前,澳就已经有人在此生存定居,即生活在澳洲大陆、塔斯马尼亚、离岸岛屿和托雷斯海峡群岛的土著居民。1770年英国探险家库克发现澳并宣布其为英国殖民地,1788年第一批英国移民登陆澳洲,直到1868年最后一批囚犯运抵澳洲,澳一直被作为英国罪犯的流放地。这些人到达澳洲之后,对土著居民采取了残忍的种族灭绝政策。废除种族主义政策之后,原住民也一直受到白人殖民者的歧视,2008年,澳新任总理陆克文就历史上种族主义对原住民的伤害表示道歉。尽管如此,直至今日,澳原住民在各种社会权利包括文化保护、医疗卫生、法律权利等方面仍受到各种不公正待遇。

外来移民问题指的则是除白人以外的其他移民争取各种社会权利的问题。尽管澳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但二战之前澳对非白裔移民一直有严格的限制。1901年通过的移民法,以语言测试的方式严格限制欧洲以外移民的涌入。1966年废除对非欧洲移民的限制之后,澳非白裔移民大量增加,由于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意识,这些移民在教育、工作机会以及政治权利等方面都受到不公正对待,甚至发生暴力袭击事件。

向多元文化主义过渡:废除“白澳”政策

上述族群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澳社会稳定和国家认同,为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澳政府采取了不同的族群整合政策。

从殖民时期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可以看做是澳族群政策的第一阶段,即种族主义时期。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为两部分,即从英国殖民者登陆澳洲到1901 年澳联邦成立,以及从1901年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在联邦成立之前,澳并没有明确的族群政策。殖民者尤其是由囚犯构成的殖民者来到澳洲以后,带着欧洲社会的傲慢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偏见,并没有把原住民当做人类,反倒是把澳洲看做是上帝赐予白人的“礼物”。所以当他们与原住民因争夺土地和资源问题发生冲突时,毫不犹豫地采取了种族屠杀和隔离政策。此外,由于原住民对殖民者带来的疾病没有任何免疫力,到1901年时,澳洲原住民已经从75万人下降到了10万人。

1901年联邦成立之后,一方面为了限制大规模涌入澳洲淘金的中国劳工,另一方面从保持种族纯洁的角度考虑,联邦明确将“白澳”政策宣布为国策,并制定《移民限制法》。所谓的“白澳”意识即澳洲白人从英国继承了以种族主义为理论基础的血统意识,认为种族的纯洁有利于维护集体的认同和保持社会的稳定,而血统和族群的多元则带来混乱,所以要通过驱赶和隔离的方式确保白人族群的纯洁性。

19世纪后期,澳大规模排华运动即是“白澳”意识的表现。根据《移民限制法》,非欧洲裔不得申请为澳洲公民,并且移民局有权利拒绝任何一种欧洲语言听力测试不达标的移民申请。在原住民问题上,“白澳”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种族隔离和强制同化。1901年实施的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关于原住民权利的条文,反而规定各邦可以制定针对原住民的特别法。根据该条文,各邦都限制原住民进入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医院等,实际上就是以保护为名实施的种族隔离。从1910年开始,联邦针对原住民采取强制同化措施,即通过或偷或抢的方式将原住民儿童集中在保育所或收养营,或由白人家庭领养,对他们进行强制同化。这些儿童必须接受英式教育和基督教信仰,并放弃原来的语言和习俗。该政策一直持续到上世纪70年代,大约有10万名土著儿童被强制从家里带走,这些人也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

二战以后,种族主义已臭名昭著,澳顽固坚持种族隔离政策的做法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在国内,劳动力匮乏成为澳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内外交困的压力使得澳在族群政策上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变。上世纪50年代,时任移民部长的唐纳公开表示:“没有成千上万的西欧移民,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成就。”1966年3月,一系列新移民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澳逐步废除“白澳”政策,开始进入“整合化”阶段。整合化与同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它并不意味着少数族群全面融入主流文化,而是通过少数族群对主流文化的影响,形成一种新的整体文化。在具体做法上,首先是放开亚洲高素质人才的移民,其次放松合法驻留人员申请公民身份的标准。1968年成立的原住民事务局意味着原住民问题开始进入政治议程,1972年正式宣布废止“白澳”政策。

“整合化”政策的实施表明澳放弃了构建一个同一文化社会的努力,为向多元文化主义的过渡准备了前提条件。

提出三个原则:推动族群平等取向

1973年,时任移民部长的格拉斯比在结束对加拿大的访问后,表达了对多元文化的支持:“在接下来的10年,我们必须在多样性方面使‘以国为家’这个概念行之有效。”1975年10月,总理惠特拉姆和反对党领袖弗雷泽都确认多元文化主义是双方政党的主要政治取向。在1975年《种族歧视法》的庆典仪式上,惠特拉姆提出澳是一个多元文化主义国家。1977年,多元文化主义作为官方政策在《作为多元文化社会的澳大利亚》报告中得到确认,并首次提出了澳多元文化主义的三个原则,即社会和谐、机会平等和文化认同。

尽管澳多元文化主义借鉴自加拿大,但二者之间存在显著不同。加拿大采取多元文化主义的初衷是为了改变持续已久的双语和二元文化格局,而澳则主要是为了消除种族主义,推进族群平等。因此如果说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侧重于推动族群文化的多样化,那么澳则主要是以族群平等为取向,致力于消除种族主义留下的各种遗产。因此,弗雷泽在1981年这样阐述多元文化主义的主要原则:“多元文化主义就是所有群体成员拥有平等机会参与澳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并从中获益。”

1999年,联邦多元文化委员会的一份报告给澳多元文化主义作了明确界定,即:“澳多元文化主义是确认并颂扬澳文化多元性的一个术语。在首先忠于澳及其民主价值和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它承认并尊重澳人表达和分享他们特殊的文化遗产。多元文化主义也是国家的战略、政策和议程,包括推动政府、社会和经济机构为我们文化多样的人民的权利、义务和需求负起更大的责任;促进不同文化群体间的社会和谐;利用文化多样性给澳人民创造尽可能多的福祉。”根据2003年《国家议程》,澳多元文化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共同的责任、相互尊重、人人平等和共同的利益。

以上述原则为指导,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多元文化主义的落实。首先在原住民问题上,1967年通过公民投票决定赋予原住民选举权,并首次在澳洲人口普查中包括原住民,这实际上承认了他们的公民资格。1978年,联邦政府通过一项行政措施对原住民的身份进行了确认。土地所有权问题是整个原住民问题的核心,1976年通过的《原住民土地权利法案》规定在不违反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原住民拥有对矿产开发的否决权,这意味着原住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得到部分承认。近年来随着与原住民土地相关的族群遗产、名称等问题的法制化,以及通过对原住民土地问题的联合管理,联邦政府承认约16%的国土归原住民所有。

在移民问题上,澳也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多元文化主义的措施。首先取消了以前基于族裔、肤色、语言和地域的移民标准,代之以澳洲需要的技能和经济资源的结构化评估标准。1987年起实施至今的商业移民计划已经完全建立在经济、技术和亲属团聚等基础之上;在法律地位上,取消了各种对移民的身份限制,规定所有取得公民资格的澳居民都享有平等法律地位;在文化教育方面,澳建立了各种民族社区并为外来移民提供多语言服务,如在医院配备翻译,提供就业培训,为生活困难的移民提供廉价公寓、免费培训等服务项目。建立特殊广播电台,每天用数十种语言进行广播。1978年联邦成立了多元文化教育委员会,负责移民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制定了有助于不同文化间相互交流理解的特别教育大纲,目前在学校教育中已经拥有超过40种语言课程;改变英裔人口在就业等问题上优先照顾的做法,代之以平等就业的政策。

国际形象提升:各族裔对国家的整体认同增强

《新世纪的澳多元文化主义》报告列举了文化多样性带给澳的诸多益处,包括在多样文化中保持竞争力、和世界上的最新趋势保持同步等等。不过,以平等取向为主的多元文化主义族群整合政策对澳来说,首先是弥合了英裔与其他少数族裔之间的社会裂隙,减少了国内族群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一方面,原住民的社会地位得到极大提高,在投票选举时,政府甚至动用直升机给偏远岛屿的原住民运送选票;另一方面,凭借比较开明的移民政策,大量高素质人才和经济财富涌入澳洲,成为推动澳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因。多元文化主义的实施增加了各个族裔对国家的整体认同,2009年莫纳什大学针对维州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多数调查者对民族的多样性表示了支持,并对国家维持和加强社会和谐的能力持乐观态度。

对澳来说,多元文化主义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在于快速提升了其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二战以来,澳一直被视为种族主义的大本营之一,但上述开明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为其赢得了国际声誉。1995年,首次也是唯一一次全球多元文化会议在澳召开,在会上,澳甚至开始向国际社会输出自己的多元文化价值观。

澳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一个典型特征,也是其成功经验,即国家导向。首先体现在对多元文化主义设定了国家认同的前提和限制,即在首先保持对澳联邦及其民主价值观忠诚的前提下发展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体现在联邦政府对多元文化主义的积极引导,如在政府中成立多元文化机构,进行社会调查,发布官方报告等。国家认同优先的多元文化主义使得澳在推动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同时,杜绝了产生族群分离主义的可能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澳多元文化主义已经尽善尽美。自从多元文化主义实施以来,在澳就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支持的一方认为它是社会的进步,而反对的一方则认为文化多样性会加大族群间的差距,甚至导致国家分裂。政党轮替也使得官方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态度发生波动,如霍华德总理任期内即对多元文化主义持保守态度,一直拒绝对历史上原住民造成的伤害道歉。时至今日,“白澳”政策遗留下来的种族主义观念在社会领域依然根深蒂固,原住民的经济、卫生状况仍低于联邦的平均水平,因此对澳来说,实现真正的族群平等尚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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