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澳大利亚监管机构要求苹果更改其退款条例

据2013年12月18日《悉尼晨锋报》报道,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协会要求苹果公司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他们的退款条例做出更改。该协会表示,在享受的退款或者维修服务方面,苹果误导了消费者。

该协会称,苹果公司并没有根据澳大利亚法律的规定,针对有缺陷的设备给消费者提供足够的赔偿。现在苹果必须对他们的作法重新作出评估,并对他们过去两年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如果苹果不遵守规定,那可能面临集体诉讼的麻烦。


苹果需要花上三个月的时间来对此前的索赔进行重新审查,而违反了澳大利亚法律的索赔案件,苹果都必须给受影响的消费者适当的法律赔偿。在这期间,苹果应该在其澳大利亚官网发布这些变化的公告,而发现因为苹果错误信息而无法获得保修索赔的消费者都可以对苹果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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