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06月14日环球网报道,西澳州长巴内特日前呼吁澳大利亚的投资管理机制应该将中国国有企业放在和私企一样的位置上考量。而澳大利亚联邦联盟党拒绝了这一建议。
报道称,巴内特此前曾表示,澳大利亚的投资管理机制应该将中国国有企业放在和私企一样的位置上考量。他警告说,中国企业在寻找投资地点上“越来越精明”,因此要想吸引中国人投资,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审查标准必须放宽。但澳大利亚联邦联盟党冷对其盟友的呼吁,表示不会放宽对来自中国的投资进行的审查。
据报道,由于党内其他成员的反对,国家党领袖杜斯拒绝了巴内特放宽中国国有企业在澳投资审查标准的建议。按照澳大利亚的规定,国有企业必须获得FIRB的批准才能在澳投资,无论其投资规模大小或来自哪个国家。
据悉,联盟党去年一直试图改变现行的外国投资政策。其中,国家党呼吁对任何购买澳大利亚农场或农企的行为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一些自由党党员则倾向于对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做出适当的改变。
杜斯表示,一旦对国有企业来澳投资的门槛进行下调,澳人将表示出“严重忧虑。他表示:“虽然澳洲欢迎中国投资,但还是需要对每项投资进行审查。对投资金额10亿元以下的项目进行全面认可,绝大多数澳人都不会接受。”杜斯还重申了联盟党的观点,即所有由外国国有企业进行的投资项目都必须由FIRB进行审查,不管其来自哪个国家,也不管其投资金额大小。他还表示中国投资人对西澳地区的农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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