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2日星期日

在华外国人评价道德状况:中国人总体上腼腆善良

2012年1月22日《瞭望新闻周刊》

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围绕多个中国社会热点话题,在半个月内相继采访了北京、上海两地的美、英、法、瑞典、澳大利亚、加拿大、也门等国的在华外籍人士。采访中,这些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他们对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给予了比较客观的评价。他们认为,应当客观理性看待当前中国社会的道德现状,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中国人总体上腼腆而善良”

多位受访外国人回忆了他们在华期间,接受过很多热心人各种各样的帮助,即使遇到个别有争议的问题,大家都能彼此宽容体谅。

英国工程师、目前在上海经营食品生意的艾米莉娅·希顿·伦肖回忆说,自己在上海创业的过程中,得到了各种帮助。她说:中国社会一些普通人,虽然与我之间有语言障碍,但是他们又善良、又热心,会主动伸出援手。

采访中,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应当理性看待中国社会整体的道德现状。

澳大利亚中年女作家琳达·尼尔应邀来华驻点创作两个月,恰逢“小悦悦事件”发生。她说:“我觉得这是一起极个别的意外事故,一些西方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曾经发生或今后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认为,“小悦悦事件”发生后,中国人不仅关注这件事,媒体和舆论还不断反思这个问题,这具有积极向善的社会意义。

从事价值观研究、来华经历超过30年的上海外国语大学跨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史蒂夫·库里克教授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下中国“有时见义勇为的成本显得非常高”。
“道德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采访中,多位外国人提及: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国社会“道德建设”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有的受访者还告诉本刊记者,“道德重建”是欧美主要国家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进程中都曾面临的挑战,经历了漫长的探索。

琳达分析,英国和法国的资本主义发轫和发展,都曾经历了经济发展与“道德重建”逐步融合的过程,这个过程非常漫长,英国用了大约300年时间,法国国内出现的动荡比英国还激烈。中国与英法的发展道路不同,但这种“经济增长与道德滞后的矛盾困境”,对中国而言也算是一面镜子。

从事跨民族文化研究的澳大利亚学者薇薇安介绍,与中世纪的情况不同,现代西方国家的道德教育一部分是由宗教仪式完成,另一部分主要由家庭和学校协同完成,西方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经历了走向多元的过程。

史蒂夫·库里克教授分析,美国现代社会道德教育,可以归功于100多年前著名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构建的现代教育理论体系,道德被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融入日常教学。

多位受访外国人认为,“道德重建”的制度和法制保障非常重要。据了解,在社会公德领域的立法而言,一些西方国家和地区颁布实施了保障见义勇为者利益的“好人法”,以此来减少和规避社会上“见死不救”的恶性事件频发,弘扬公平正义,其基本原则是“无偿救助免责,见死不救必惩”。

法国教师阿格斯迪诺告诉本刊记者,法国有一部“没有对危难者施以援手”的法律,可译为“见险不救法”。大致内容是,如果公民目击了一起事故,可以施救却没有,轻者会被判罚款约合数十万元人民币,重则可能入狱数年。类似的法律条款也出现在欧洲其他一些国家的刑法中。

走中国特色的道德建设之路

在绝大部分受访外国人看来,首先应当维护国家司法体系的公正威信,确保公众对体系的信赖度,为“抑恶扬善”营造更完备的保障。阿格斯迪诺说,如果有“见险不救法”或是一部鼓励助人为乐的法律等,将有助于鼓励更多的中国普通人见义勇为。“就当下的环境来看,我觉得立法可能是有效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助人为乐的人应受到保护,不用为可能被居心不良的人起诉而担忧。”

谈及德育教育,相当一部分受访外国人提到,中国在学校中的德育教学应当注意改变方式,多用激励、启发、诱导的方法,激发孩子的道德潜能,避免简单化的灌输。此外,培训大量善于开展激励式道德教育的师资力量也是必不可少的。

有的女性外籍人士建议,中国可以尝试德育与体育的“平衡式”教育法,鼓励孩子走出课堂,通过大量的户外运动和训练,培养勤劳、勇敢、合作等基本品质,德育教学水到渠成。一位曾担任教师工作的外国受访者还建议,中国应当更加重视利用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历史遗迹等社会文化设施的情景熏陶进行道德教育。

库里克教授则指出,中国拥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与西方不同的发展道路,这使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之路,也注定与古代的、与西方的,有所不同。解决中国当下遇到的一些社会问题,需要超乎常人的耐心;从发展的角度出发,逐步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配,进一步完善社会结构的整合,将有助于中国社会道德建设。

琳达认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建设,与处理好“快”和“慢”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高速发展的经济,必然需要精神领域的步伐跟上去。“中国人也要看到,道德建设毕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重要的是马上行动起来。”她最后这样说。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