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

澳大利亚实行卷烟平装将损害零售商


据2011年4月15日烟草在线报道,澳大利亚零售商协会对法规负担的加倍及与澳大利亚国家烟草产品平装立法相关的守法成本表示担忧。

澳大利亚零售商协会执行理事拉塞尔·齐默曼说,根据目前以及计划实施的国家烟草展示法,提议实施卷烟平装是没有必要的,它只会使零售商要承担的法律负担和相关的费用加倍。

“零售商必须投资新的商店装备,以确保自己遵守国家烟草展示禁令,但是,让他们感到疑惑的是,如果联邦立法指定标准包装的话,他们还需要将什么藏在橱柜门后呢?”

“像零售展示禁令一样,平装可能会大大增加完成烟草产品销售等交易所需的时间。据估计,增加交易时间的法律使企业耗费5亿美元(4.61亿美元),相当于15000个就业职位。”

“交易时间增加还经常导致结账处出现‘零售怒火’,对于零售员工,尤其是青年人,这是个健康与安全担忧。”

“由于平装立法使造假和走私更容易,因此,也有非法烟草使用增加的危险。非法贸易导致零售商每年损失3500万美元的利润,使政府损失超过6亿美元的税收。”

“尽管强制性要求卷烟实行平装给社会带来的好处还不确定,但风险却非常大。此外,在这个零售商的承受能力最差的时候,与增加交易时间有关的费用数额足以对澳大利亚零售商产生消极的影响。”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