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内斗内行:悉尼华人社区的困惑

据2010年9月18日《荔湾日报》报道,扰攘近两年的,华人服务社董事局纠纷,今年又再起风波,没错,在去年支持潘南弘,重夺服务社董事局控制权的何沈慧霞,刘瑞威与邝欧阮芬等人,高调宣布辞去董事职务,原因是董事局内有人专横,令他们无法履行董事职务,可能大家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就是为何这个悉尼最大的,华人社区服务团体,近年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纠纷,到底何时,这些纠纷才会平息,选举一位主席来主持这个会议,你算什麼 你赶我下去。

2007年12月,华人服务社周年大会,由当时主席赵世俊领导的董事局,被潘南弘一派击倒,潘南弘的支持者,有不少社区熟悉的脸孔,包括何沈慧霞,刘瑞威和邝欧婉芬,但短短数月,同心协力的欢欣场面,变得不欢而散。

这些会员 不是他们不公平,是搞事几个人不公平,随著何沈慧霞,在今年8月竞选连任落败,紧接再有四名,获连任的董事,先后在一日之内辞职,何沈慧霞连同部分辞职董事,召开记者会,并发出声明,指有人在董事局内专横,影响华人服务社的利益,希望透过辞职,引起外界关注。

虽然声明的标题是,对华人服务社董事局,灰心失望 四位董事辞职,但当日没出席记者会的梁锡洪,后来澄清,他辞职是因为工作繁忙,而何沈慧霞开记者会前,根本没有知会他,「不过她知道我不会加入,我一早说不要搞记者招待会,这方面我不同意,好像揭露的性质,爆料等等,不是我的作风」。

不过梁鍚洪承认,在年中开始,董事局中支持潘南弘的一派,以及何沈慧霞,刘瑞威等人一派,已经势成水火,「除了头几次开会,大家比较融洽,比较解决问题,到年中,五、六月开始,已经我们有很多矛盾」。

潘南弘反驳说,所有指摘子虚乌有,是有辞职董事失势妒忌,才来搞事,「我出去应酬时,很多人向我打招呼,又叫我潘主席,我了解,是有人不是很自然」。

在我们在访问潘南弘当日,华人服务社现任董事局,还有单伟广、拜澎、拜涛,和丁璇在场,针对辞职董事声称,在任时从未看过华人服务社的财政月报,拜涛即时向我们展示一叠的财务文件,强调他们每个月,都有交财务报告,董事没可能一份都未看过,「我的回答,我个人的回答就是,三个字:不可能,每一次的董事局会议,都会有这个呈现,和讨论华人服务社,和CASS CARE的财政报告 」,我们拿著这些财务报告,问前秘书邝欧婉芬,她说这麼多份报告当中,她说只是见过一份,而且还是她上任八个月后,临开常年大会前,才收到,「(从四月开始,给你们这些财务报告,他说你们有看每个月开例会都有),第一份收到的,是今年8月的财务报告,是9月23或24日收到,那是综合资产负债表,他也不是正式给我们,因为我们要回答,公平交易厅一封信,它只是其中一份附件,用电邮附上给我看」。

在辞职董事当中,态度比较温和的梁鍚洪也说,他没有收过,「其实今年的数字,根本没看过,即是由一月到现在的数字,没看过,除了我刚才讲的,现金周转报告之外,其他没看过,(我们昨日访问潘南弘,他很坚定地说,每一次董事局开会,都有财务报告放在桌上),如果有我文件中应该有,如果我没有 即是没有」。

这一份是潘南弘的代表律师,在2007年11月底至12月中,与当时华人服务社董事局,交涉时律师费,短短半个月,就花费高达2.7万多元,这笔钱,最后由华人服务社支付,何沈慧霞说,他们紧张华人服务社的财政状况,是有原因的,「最初我说只做一届,但我觉得我应该做,因为我看见有事情不妥」,她说,潘南弘在今年初的董事局会议上,建议为去年底周年大会,筹备委员会主席黄纪严,承担将来一旦发生诉讼的,所有法律费用,不过会议记录出来的时候,条文写的并不是黄纪严,而是筹备委员会。

何沈慧霞说,当时她没为意的情况下同意,她说,由黄纪严改成筹备委员会,令潘南弘有依据,去用华人服务社的钱,支付自己当年的官司费用,「我们完全相信他,我完全相信他,不知道他会这样改,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 (但你这样讲是很大指控)是 我是, (我想问你们董事局本身有没责任呢),有 有责任,所以我说我们很不小心」,「很毒辣,讲到好像我用华人服务社的钱」,潘南弘就反驳,这2.7万多元,是华人服务社筹备委员会的律师费,不是他本人的律师费,「到举行常年大会,这不是潘南弘要举行常年大会,是华人服务社根据惯例,根据章程的需要,根据法律的需要,来举行常年大会,而且我再讲一次,筹备委员会的主席,不是潘南弘,是黄纪严先生主持」。

但根据会议纪录中,「付偿」的意思,是一旦发生法律诉讼,例如被人起诉,华人服务社才会承担,所有律师费,但直至目前为止,并没有人起诉黄纪严,或者筹备委员会,用这条08年的会议纪录条文,为07年的官司付费,又是否合理呢。

根据现行架构,自2002年开始,华人服务社属下,开设了有一家叫, CASS CARE有限公司的机构,多名辞职董事说,潘南弘在未有徵求,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帮他们登记成为, CASS CARE的董事,是不合法的,最初潘南弘解释,因为华人服务社,是CASS CARE唯一股东,所以华人服务社的董事,会自动成为CASS CARE有限公司的董事, CASS CARE股东只有一个,就是华人服务社,所以服务社董事局成员,就自动成为CASS CARE董事局成员,潘南弘还说,向公司注册处ASIC,登记CASS CASS董事名单的人,就是当时的秘书邝欧婉芬,所以邝欧婉芬没可能不知情,但邝欧婉芬向我们展示,公司注册处的文件,就清楚显示,当时的签名人,其实是潘南弘自己,本身是会计师的梁鍚洪,亦强调董事要负上刑责,所以一家公司委任董事,必须获当事人签名同意。

何沈慧霞与刘瑞威一派,原本已经不满潘南弘,长期身兼董事和代行政总裁两职,集大权於一身,但又迟迟未有聘请新的行政总裁,有角色冲突的可能,而触发冲突的导火线,就是这份呈上董事局,建议为华人服务社,成立一个监察委员会的文件,这个监察委员会的权力相当大,有权阅览所有华人服务社的文件,包括会议纪录和合约,有权查核董事会的决定,有权建议修改章程,甚至解散董事局重选,至於有资格担任,这个监察委员会委员的人选,就相当严格,例如在社区有良好服务记录,同时要获得15名,有华人服务社服务奖的人士提名,又或者要曾经担任,华人服务社董事12年,「你是否想做太上皇,仅你一人有12年资龄,可能有两个 我不知,他们的历史我不清楚,以我所知暂时,仅他一人有12年资龄, (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就是潘南弘」,「(让人觉得你想做太上皇), 这是完全错误的讯息,反过来说,建议里面,有三到四种方式,你可以做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为了尽量可以容纳,更多人可以被选做委员,与你了解完全相反」。

潘南弘强调,监察委员会,只是改善华人服务社的机制,避免重演07年,有会员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但董事局置若罔闻的事情,他说 监察委员会的事,是由热心会员提出,根本和他无关,「不是我提出来的,第一个建议,是有一位义务人员,一起参与这件事,由他去写出来,不是我的意思,我没有这个念头,但写了出来,这个责任却由我承担,又是潘南弘的意思」。

一连三届的董事局,与潘南弘闹不和,到底是董事的问题,还是潘南弘的问题呢,这个由他一手创办,悉尼最大的华人社区团体,他何时才找到合适的人,交棒呢。

在会上发言的还有前移民部长卢铎,他说他见证了这15年来CASS定居服务所取得的斐然成绩,他称赞义务执行董事潘南弘有远见,在没有得到政府的定居服务拨款前,就率先带头义务为新移民提供服务,一直以来负责指导定居服务团队。 会场上有幻灯片介绍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