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月12日,新州法院宣判31岁中国籍男子陈青林(音译)谋杀其前妻迟文芳罪名成立,判处监禁最高23年10个月。
陈、迟二人是在中国结婚的。由于迟的父母反对他们这起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他俩最终离婚。2007年9月27日晚,陈酒后用双手将迟掐死在悉尼西部Rydalmere区他们合住的居所,随后,他将迟的尸体放在车里,驱车前往他Berala区的另一住处。按照中国的传统,陈将迟的尸体放在床上用毯子、冰块和迟最喜爱的食物围上。两天后,陈到警察局自首,并被控谋杀罪。
陈承认对迟犯有一般杀人罪,但不为检控方所接受。去年10月21日,法庭认定陈谋杀罪成立。法官Stephen Rothman在判处他监禁至少17年6个月时表示,其犯罪动机不明。“有多种可能性。陈可能无法接受迟将返回中国,在她父母的安排下与其他人建立关系。迟可能默许(被杀死),甚至促使陈的行为,这个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法庭上曾有陈在犯罪时酒醉程度的辩论,但法庭不接受陈对警察所陈述的对事件没有记忆的说法。“他至少有伤害对方的企图。他并没有醉到不知道他在做什么的程度。”
法官承认陈患有精神错乱,但这并不能完全解释他的行为。“这或多或少影响了他犯罪时的行为和态度,但我并不认为他在犯罪时,有患病的前兆。”
法官认为陈一生大部份时间行为良好,康复的机会很大。算上他已经服刑的时间,陈将可在2025年3月申请假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