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

维州吸毒司机将被吊销驾照 另外至少罚款350元


Drugged drivers will automatically lose their licences for at least three months and also be fined at least $350.

据2009年12月22日《The Age》报道,从明年起,维州司机若被验出在开车时曾服用毒品,会自动被警方暂时吊销驾驶牌照。维州警方已被赋予这项权力,明年执行。

警方公布上述规例将于2010年中执行,司机若被验出在驾驶时体内有毒品,则会自动被吊销驾驶牌照三个月,与及罚款最少350元。

维州副警务总监Ken Lay表示,在上一财政年度内,有近23,000宗路旁截查司机体内有否毒品个案,其中有341人被验出曾服用毒品,验出的比率为67分之1。

他说,警方知道有已服用毒品的司机在公路上开车,新例规定自动吊销牌照,对那些有危险性的司机来说,有额外的阻吓作用。

维州公路厅长Tim Pallas称,每年在车祸死者中,有三成被验出体内有一种或以上毒品。在车祸中死亡的曾服毒者比饮超标酒量者多。

司机若第二次被验出开车时体内有毒品,法庭可判罚款高达7000元及吊销驾驶牌照最少三个月。按今年五月公布的法例,第二次犯新例者的汽车或会被扣押。

Tim Pallas又表示,2010年将于全州增加在路旁进行上述测试,增加量达二万次,共达大约35,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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