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

澳华论坛将辩论人权法案 攸关澳洲华人权利

据2009年11月15日中国新闻网援引《星岛日报》报道,“澳洲需要人权法案吗?”,澳华论坛(CAF)本月将举办的主题辩论晚会将激辩澳洲人权法案的潜在裨益。论坛会长彭广明表示,这一辩题攸关澳洲华人的权利,希望华人社区踊跃参加。

本次论坛定于11月20日晚间6点30分,在悉尼华埠中国大酒楼举行,邀请到皇家御用大律师普莉查德 (SARAH PRITCHARD)、孟齐斯研究中心执行董事李瑟(JULIAN LEESER)展开正反辩论,以及全国人权咨询委员会主席布伦南(FRANK BRENNAN)到场发表演讲。李瑟还是论文集《DON’T LEAVE US WITH THE BILL》的合作编辑人。

“华人权利是否受到澳洲法律的充分保护?”,在12日中午澳华论坛假中国大酒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会长彭广明抛出这一立意鲜明的提问,希望澳洲华人思考自己的权利,希望他们能在辩论晚会上找到答案。

彭广明表示,华人社区对人权话题拥有特别兴趣,因为华人移民在白澳政策下长期被剥夺多数的澳洲公民权。如今,这一法案的立法问题影响到澳洲华人的切身权利。

据称,全国人权咨询委员会(NHRCC)如今收到35014份关于人权法案的正式意见书,可能是史无前例最多的民意反馈。在咨询期间,超过6000人参加圆桌讨论会。

全国人权咨询委员会关于人权法案或草拟人权目录的建议,已经引发激烈的辩论。31项建议的主要内容涉及,一是保护民事权和政治权,包括生存权及免除残酷、非人道和侮辱性拷问或惩罚的自由;二是保护社会和经济权利的可能性,如住房、健康和教育权;三是审核现有法律文件与未来法律的兼容性,法庭获权宣布不兼容,不受国会和议会的约束;四是呼吁设立联邦人权部长,处理公共人权事务,向公众提供法律行动。

澳华论坛辩论晚会的辩题内容包括,人权法案是否必要?这个法案将会改善现存的保护人权法律吗?我们是否正从当选政客的手中夺权,转而授予法官去裁决是否违背人权的权力?

彭广明指出,当前的辩论焦点是,政客或者法官谁适合裁决某人的人权是否被违背?谁能更好地解读违反人权问题?问题是我们的当前权利是否受到保障,人权法案是否能进一步保护澳洲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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