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11月12日澳广报道,澳洲政府表示,他们向仍然滞留在澳洲船只“海洋勇士号”上的78名斯里兰卡人提供了在12周内对他们的难民申请作出裁决的保证,但是条件是他们必须先下船在印尼登岸。
据报道,大约78人中的一半已经被联合国认可为难民,这些人可以在六个星期之内在澳得到安置。政府还允诺对另外那些还没有被认可为难民的人,政府会对他们的难民申请在12周内作出裁决,但是条件是这些人要离开船只,在印尼登岸。
澳洲政府还表示,他们会为这些人在印尼等待安置的同时安排免费的英语课程和有关澳大利亚生活的介绍。
但是在船上的斯里兰卡泰米尔人说,他们如果下船到印尼,他们不希望被关在拘留中心里。
联邦政府说他们还在就此问题和印尼方面商谈,但是印尼政府表示,这些人没有选择,只有进拘留中心等待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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