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全澳工作场所委员会裁定,20岁的零售工作人员应与21岁以上的人同工同酬。这意味着20岁的年轻人获得了2元/时的加薪。
在零售业工人的工会SDA提出申诉后,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FWC)裁定,从7月份起,General Retail Industry Award将须改变,这即是说,20岁的零售人员将与21岁的同事获得同样的报酬。目前,18岁的零售人员只能拿到相当于成人报酬70%的工资,19岁的薪资为成人报酬的80%,20岁的收入则为21岁以上者的90%。
FWC发现,根据工会和雇主提供的证据,“20岁和21岁零售雇员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无很大的不同,”因此薪资上的差别就显得不太公平了。
但是20岁的雇员要想拿到全额工资,就得受雇于同一个雇主逾6个月。根据周五的裁定,从今年7月起,20岁的零售人员将可拿到相当于成人报酬95%的工资,明年7月份则可拿到全额的薪资。
工会称,全澳逾1.1万名零售雇员将受惠于这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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