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

澳大利亚新酒店允许店主拒性工作者入住引争议

据2012年11月16日《布里斯班时报》报道,昆州布里斯班一名在特殊场合受雇陪伴他人的女子表示,新酒店法赋予酒店店主拒绝为性工作者提供房间的权力,将使女性面临更大风险。

报道称,这名希望保持匿名的女子担心新法律条款的引进,将使性工作者能够安全工作的场所数量大减。“尤其是最近,更多的年轻人吸食毒品或服用类似的药物,他们对你没有任何的尊重可言。”她说。

这名女子补充说,在酒店或汽车旅馆中工作要比被召至私人住宅中工作好得多,“你必须要保持隐私,而我认为汽车旅馆是唯一真正安全的地方”。她表示,新的法律条款存在不公,但是“事实上,没有多少汽车旅馆会接纳你,我知道汽车旅馆也很尴尬。”

据了解,司法厅长贝莱杰(Jarrod Bleijie)近日宣布了新改革的法律条款,赋予了酒店店主拒绝为性工作者提供房间的权力。澳洲住宿协会首席执行官马罗(Richard Munro)表示,这对于整个昆州来说都是很严峻的一个问题,尤其在性工作者比较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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