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

遭到雇主不公平解雇的员工可在21日内提出索赔

根据联邦政府周一公布的修订版不公平解雇申诉规定,遭到解雇的工作者将获得额外的时间来提出他们的申诉。

联邦劳资关系部长肖顿宣布,遭遇不公平解雇的员工提出索赔的时限将从原本的14天延长至21天。为了简化这一手续,一般性保护索赔的时限也将从目前的60天缩减为21天。

政府之所以要统一这两项时限,目的是要减少在员工并非遭到不公平解雇的情况下,由其代理律师在14天内提出投机型索赔要求的可能性。

另外,肖顿部长也支持FWA主席罗斯(Ian Ross)提出的建议,即不公平解雇的申诉人应当在向审裁处提交的初步文件中提供有关其遭解雇时详情的更多信息。

绿党副党魁班特(Adam Bandt)说,该党派将会考虑支持政府对劳资关系法所作的更动,但对不公平解雇法的修订部份表示关注。“当工作者遭遇不公平的解雇时,有适当的法律可以对此作出补救,这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班特说,“除非修订后的法律能够切实地保护工作者们的权益,否则我们将不会支持政府的任何修订案。”

班特同时也表示,肖顿部长已经公布的大部份修订措施都将获得绿党的支持,包括将全国性的劳资关系监察机构重新命名为“公平工作委员会”。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