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

高院暂缓交换 澳洲发出警告 人口贩子勿混水摸鱼


据2011年8月9日《南洋日报》报道,澳洲移民部长鲍文警告人口贩卖分子和船民,不要趁着澳洲高等法院发出暂缓执行将16名寻求庇护者转送大马的禁令,从中捞取好处。

他重申对马澳难民交换协议的合法性具有信心,但身为政府,则需面对这政策合法性的挑战。
鲍文说,法庭将澳洲遣送寻求庇护者至大马的行动推迟两周,这并非法庭对澳马难民交换计划的最后裁决。

非最后裁决

“走私人口的蛇头和有意寻求庇护者,应清楚了解到这只是一项临时禁令。这不是法庭的最后裁决。”他对澳洲广播电台说:“因此,那些企图利用这项禁令,在这个基础上前来澳洲的任何人,应该打消他们的念头。”

高庭法官海恩决定将暂缓令延长至案件8月22日审结为止。澳洲高庭周一发出禁令,暂缓澳洲政府将一批寻求庇护者遣送至大马,直至法庭在本月22日就这项具争议的交换计划是否违法进行听审,并作出判决为止。

鲍文说,澳洲政府正努力说服法庭,以将原定在8月22日开始的听审提前到更早的时间进行。

澳洲政府有权宣布第三国

根据鲍文,澳洲政府有权援引《移民法》中的其中一项条文,“宣布”或确定某个国家为第三国,以将寻求庇护者遣送至该国。“在讨论此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都征询了法律意见,这是合法的。有关法令清楚阐明,我们有权宣布某个国家为第三国。”

他说,作为向未成年澳洲寻求庇护者的法庭监护人,他有信心,大马协议提供的保护是足够的。
“最重要的是当我们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寻求庇护者的复杂问题时,我们提供所有必要的照顾和保护。”

澳洲与马来西亚是在今年7月25日签署难民交换计划。

在此计划下,澳洲将移交800名寻求庇护者至马国,而马国将移交4000名寻求庇护者至澳洲。
不过,一批在上周抵达澳洲的难民,却通过律师申请禁令,因他们认为澳洲政府将寻求庇护者送往没有签署国际人权保护法令的马国,是一项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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