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

维州新法律:向未成年人提供酒饮者将被罚逾7000元


为了遏制未成年人的酗酒之风以及由此引发的酒后暴力事件,维州政府引进了一条新法律。根据新法,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擅自提供酒饮予未成年人的人将遭罚逾7000元。

本周维州议会将出台一条新的法律,根据这条法律,成年人不得向别人家的孩子提供酒饮,除非他们获得对方父母的许可。此外,维州政府也将开展一个大型的教育宣传活动,以遏制未成年人的饮酒之风。

社区服务厅长Mary Wooldridge称,这项新法将把控制权交到父母手上。“这项新法发出的一个明确信息就是: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便给未成年提供酒饮是犯法的,违者将与违规向未成年提供酒饮的持证经营场所接受同样的责罚。”

《2009年维州青少年饮酒和服药调查》显示,16-17岁的青少年中,逾半数人是在朋友家中喝的酒,其中五份之三的青少年获得的酒饮是由非父母或监护人的成年人购买的。

澳洲药品基金会全澳政策总负责人Geoff Munro称,脱离家庭管束,在别人家喝酒的年轻人更易做出危险行为。“父母肯定会大力支持这项法律,因为它并未剥夺他们在自家中为孩子提供酒饮的权利,与此同时给予他们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其他人伤害的权利。我们希望父母们能将违法者举报予警方,以使这一法令得到贯彻执行。”

青少年心理学家Michael Carr-Greg称,“这将提醒维州全境的父母,酒精会干预青少年的大脑发育,酒精与孩子本来就是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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