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11月23日中国新闻网援引《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女子Y小姐今年4月7日向澳洲移民部申请“679”(家人赞助探亲)签证,来悉尼探姐姐,被移民官拒绝,理由是移民官不相信Y小姐来澳的确是为了探亲。
Y小姐由姨生女H小姐赞助,申请人声称丈夫及儿子在她于澳期间,会留在中国。移民部发觉申请人声称自己是会计师,但被问话时却说是文员。移民部纪录,申请人的父母曾在2007年中旬进入澳洲,目前仍在境内,但H小姐则声称两老已返回中国,并且相继去世,她且向移民上诉审裁处提出证明。
H小姐声称,申请人来澳是想探望她的母亲(即是申请人的姐姐),因为其母患关节炎,行动不便。两姐妹自2001年以来,一直没有见面。医生证明书证明其母患病,申请人宣称,自己在中国任会计,有份良好工作,入息丰厚,而且经常有收入,且在中国拥有自己的物业。H小姐宣称,家人保持良好的探亲出入境纪录,更因为她在机场工作,所以一直希望保持良好的声誉,她会保证申请人遵守签证条件,以确保其它家人日后也可以申请来澳探亲。申请人声称上一位移民代理着她报职业为文员,由于会计也兼行政工作,所以被移民官查问职业时,一时口快说是文员。申请人声称有鼓励她回家的几点,有份好工,有物业,不久便有权退休,可以领到退休金,而且丈夫及儿子需要她的照顾。
移民上诉审裁处决定推翻移民官的决定,发还移民部予以考虑批准。审裁处接纳申请人来澳的确是想探望患关节炎,不能去中国的姐姐。而且申请人在中国有直系亲人和稳定工作,有正常收入,有积蓄和物业,均是鼓励申请人回家的要素。另外,是旅游公司帮她办签证申请时着她在申请表格职业一栏填报文员。另外,它又接纳呈堂文件,证明申请人的父母已回中国,并且已经去世。申请人另一位在中国的妹妹,曾到澳洲探望留学的儿子,但已返回中国。申请人在中国有很多亲人,足够令到她会返家。另外,申请人返家对H小姐也有好处,可以确保不会影响其它家人以后申请来澳探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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