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

后院泳池改建“祖母房”会不会成真?


2008年11月23日《悉尼晨锋报》报道,今年七月底,新州政府表示考虑修订目前的建筑规划法,使独立屋的业主更容易在他们的房屋后院加建第二处住宅单位并把它出租,即俗称的“祖母房”(Granny Flat),以缓解悉尼的租房危机。

不过,也有反对的声音表示,州政府这项计划是彷照九十年代失败的一地两宅政策。一地两宅政策的实施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并且侵蚀牺牲了人们传统上的绿地空间和花园空地。

昨天的悉尼大报《悉尼晨锋报》周日版援引一间建筑师事务所提出一个创意想法,建议将后院的泳池改建为独立的住屋,即俗称的“祖母房”(Granny Flat)

具体的理念是把后院的泳池水全部抽干,改建成半地下的Granny Flat,有自己的小卧室,起居室,厨房,卫浴,私家花园及屋顶门窗等。

这项改泳池为Granny Flat的构思好处是不会破坏城郊的景观,如宽阔的花园和绿地空间,也不会阻挡后屋邻居的视野。

据预测,到2036年,悉尼人口将增加至600万人,届时需要再多建63万间新屋才能满足需求,有些低密度的郊区可能要将部份地区改为高层的住宅楼宇,成为高密度住宅区。

这个改泳池为住屋的理念可以对新州360,000个后院游泳池进行有效利用。

当然,反对的声音永远有。新州泳池及SPA协会主席 Manfred Wiesemes以一个词来概括这一构思:“不可能”。他有42年修建泳池的经验,他说,空的无水泳池,当下雨时在泥土中的雨水会使泳池底部受到上升的压力,从而将泳池越推越高。到时候泳池底部很难住人。比起利用泳池建房,反而是在在后花园中另建一间房子要廉宜得多。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