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Springvale的盲人Twanny Farrugia带着导盲犬和一位友人一起去了Clayton Rd的强记烧腊饭店,想在那儿庆生,不料却遭到这家中餐馆店员的驱逐。
倍感受辱的Farrugia试图向店员解释说,仅仅因为他带着他的导盲犬就歧视对待他,这是违法的行为。“我告诉他,‘你不能赶我出去,你可能从不知道这样的法律,但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最后,Farrugia不得不去了附近的另一家中餐馆用餐。
强记烧腊饭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经理称,他们都对此事感到“非常地抱歉”。“当时我不在那儿,但另一位员工说他们并不知道导盲犬是可以进店的。我们上网查了一下,这才了解到导盲犬是允许进餐馆的。我们都为这位顾客的遭遇感到十分地抱歉。”
这位经理表示,餐馆愿意接受罚款,同时以后也将允许顾客带导盲犬来用餐。
Farrugia称,他通常都会向餐厅和出租车司机解释说,导盲犬是可以进店上车的,而十次有九次,他的解释都会被对方所采纳。
Monash市府的市长Micaela Drieberg表示,这种事件应当即刻就展开调查。他表示,《食品标准法》(Food Standards Code)规定商家必须接待那些须携带援助犬进入餐饮区的人。
“那些因为这类援助犬而拒绝消费者进店的商家违反了《食品法》,面临个人罚721元、法人团体罚1443元的惩罚。如果餐厅继续违反这样的法律,我们会毫不客气地将它们告上法庭,届时它们就将面临个人4万元、法人团体20万元的重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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