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
澳洲网:“常回家看看”有理想也有窘境
中新网7月11日电 澳洲网日前刊载《常回家看看的理想与窘境》一文,文章指出,看望父母理应属于伦理范畴,写进法律凸显了年轻人的现实尴尬状态,因为对于普通人来说,看望父母已被繁重的生活压力所阻挡。
文章摘编如下:
“常回家看看”一曲好歌十多年前早已在春晚唱响,今年忽又成为热门话题,这都因为中国新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了法律,子女若不经常回家看望父母将属违法。
该法一颁布,随即引起了舆论热议,更是在正式实施的当天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杀鸡给猴看”,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成为施行后的首例判决,判处被告每两个月至少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每年至少在两个节日期间对老人看望。
“常回家看看”纯属伦理范围,更是家庭私事,理应与法律无关。被判决被强制执行、经法律“凉拌”之后,“常回家看看”由一道热菜遽然变成了冷盘,应有的亲情和温情荡然无存,回家已经成为法律要求的例行公事,看与被看都成为冷冰冰的执行判决。属于道德规范的“常回家看看”被上升到法律层面,凸现了年轻一代的尴尬。
而今的中国,421家庭模式使年轻人面临需要同时赡养多位老人的压力,年轻人为了满足生活所需疲于奔命,经济上既已深陷无能为力的窘境,“常回家看看”则成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谈。
将“常回家看看”立法,初衷甚好,但是与现实困境形成了悖论,目前的现状是“子欲孝而力不从心”。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忙得没时间回家”已经成为一种现实无奈,更有不少人从来没听说过“探亲假”。
“常回家看看”其实是每一个老人和年轻人共同的心声,即使不将其立法,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想到自己的父母,都会尽心尽力赡养老人。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中国人来说,“常回家看看”只能是期盼,能否“常回家看看”确实一个现实的问题。对于海外华人来说,听得最多的也是“常回家看看”,看看父母,看看朋友,看看祖国,亲人这样说,朋友这样说,社会也是一直这样说着。大家都这样期望着能够“常回家看看”,但是现实也是同样的严峻,理想与现实终究不能调和,距离是问题,工作是问题,甚至签证也是一个问题。
“常回家看看”是一首好歌,海内海外同唱,但是理想遭遇现实,难免陷入了“小曲好唱口难开”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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