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房东逃税6年 维州政府竟令租户偿4万澳元欠款

维州的一名房东逃税6年,而政府的催债人竟然要求租户替房东清偿近4万的欠款。

来自Hawthorn的夫妇Ursula Noye和Ben Corbett在获悉自己竟因《土地税法》(Land Tax Act)中一条鲜为人知的条款,背负上了多达3.84万元的土地税债务时,惊骇之情难以言说。

公共利益法规清算所(The Public Interest Law Clearing House)和维州租户联盟(Tenants Union of Victoria)正在向州府发出吁请,要求更改这个“疯狂的”法规。这两个团体指出,对于租户而言,这个法规的存在犹如在身边放了一个定时炸弹一样。

Noye女士称,“当我们收到第一封信时,我们以为是发错了。当时我们好像还拿这事开了下玩笑,之后便将它递交给房产中介了。但一个月后,我们收到了第二封信,并且要求我们在一周内将欠缴税款清傥,我们这才觉得事情不妙,于是便开始寻求法律援助,以让政府收回这份催款通知。”

周四,维州财政局(State Revenue Office,SRO)的发言人Darren Joyce向这对夫妇道歉,称这一“行政上的疏忽”不合常规政策,也不是正常的操作程序。

Noye称,他们与租房并无任何相关的经济利益,与房东也无任何血脉关系,因此,让他们这样的租户为房东的违约担负责任是非常非常不公平的。她称,在房东长达6年的逃税期间,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租户根本就不是他们。

来自Rigby Cooke的税务律师Ben Elbaum称,SRO的催债人曾告诉这对夫妇,他们没有行使《土地税法》中规定的职能,即协助政府,让房东把欠缴的税款偿清。但目前催债人已经收回了要求Ursula Noye和Ben Corbett夫妇代缴土地税欠款的通知,转而直接收取这对夫妇的租金,以抵销房东的税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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